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宝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4-2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 6 号定期报告》,独立董事需出具关于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现作出如下说明:
    鉴于国内外钢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充分把握市场销售时机,
使公司国内外销售分支机构在公司统筹策划下积极参与国内外供货
招标项目,经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为全资子公
司供货事项提供履约保函授权期限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审
批公司为国内外全资销售子公司在公司统筹策划下参与以本公司产
品和服务为主的国内外供货事项提供履约保函。截止 2021 年末,本
公司为下属宝钢新加坡公司提供一笔连带责任履约保函 1.92 亿港
币,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折人民币约 1.57 亿元;为下属宝钢
中东公司提供一笔连带责任履约保函 0.24 亿美元,折人民币约 1.52
亿元。上述担保公司均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无导致公司实际履行连带
责任的事项发生。
    对本公司而言,上述履约保函并无实质上的风险扩大,与一般担
保事项存在本质差别。
    除上述担保外,2021 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克华                      陆雄文



    谢 荣                       白彦春



    田 雍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