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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8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3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
份”)《公司章程》第 112 条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
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 117 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
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盛更红、姚林龙、周学东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
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部激励需求发生变化,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
整后,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50,000 万股调整为 46,281.1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000 人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33


调整为 1,668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6,000 万股调整为
37,481.1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00 万股调整为 8,800 万
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其他
内容与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符。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盛更红董事和周学东董事为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
调整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批准《关于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首次授
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5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1,668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7,481.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29 元/股。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盛更红董事和周学东董事为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批准《关于制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
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加强央企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完
善公司董事会制度建设,规范董事会授权行为,不断增强董事会行权能
力,公司制定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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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批准《关于武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武钢国贸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资产运作效率,公司下属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吸收
合并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钢国贸”)。截至 2021 年末,武钢国贸净资产 36.42 亿元。吸
收合并后,武钢国贸资产、负债相关权利义务由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承
继,武钢国贸注销。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批准《关于浙江宝旌吸收合并精业新材的议案》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碳业”)为宝钢
股份下属子公司,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宝旌”)、
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业新材”)均为宝武碳
业下属子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理顺产权关系,满足
浙江宝旌未来发展需要,宝武碳业以浙江宝旌为主体,吸收合并精
业新材。截至 2021 年末,精业新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6 亿元。吸
收合并后,精业新材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由浙江宝旌承继,精
业新材注销。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六)批准《关于 2022 年定点云南帮扶项目及资金分配的议案》
       批准公司 2022 年定点云南帮扶项目 46 个,捐赠资金 7,070 万
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