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19-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简称“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4 月 19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材料,4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
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下列议案:
一、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
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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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中国石化对下属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中韩石化”)
增资(简称“本次增资”)以及向中韩石化出售资产的议案,并授权股份公司武汉分
公司刘家海代表中国石化签署有关文件。
由于本次增资构成中国石化与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本次增资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各项条款为一般商业性条款,对独立股东而
言属公平合理,符合中国石化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独立股
东和中国石化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中国
石化本次关联交易。中国石化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戴厚良、
马永生、李云鹏、喻宝才、凌逸群、刘中云、李勇均予以回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增资未达到对外披露批准,
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
规定,本次增资应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毋须遵守有关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外监管公
告《中国石化 H 股公告》。
上述第一项议案同意票数为 11 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上述第二项议案因涉及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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