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30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0-1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简称“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4 月 20 日以书
面形式发出材料,于 4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中国石化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
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一
体化资产重组(简称“本次一体化资产重组”)的议案
由于本次一体化资产重组构成中国石化与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简称“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该议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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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前,均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本次关联交易
过程中,公司权益确认方式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关协议条款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本次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对本次关联交易投票
表决时,关联董事张玉卓、马永生、喻宝才、凌逸群、李勇均予以回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对外披露批
准,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规定,本次关连交易应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毋须遵守有关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外监管公
告《中国石化 H 股公告》。
前述第一项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第二项议案因涉及关联
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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