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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石化: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9-03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2-3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2年5月18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
股东大会(合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
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
独或同时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10%的股份,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1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6.18元/
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A股股份数量约为20,226.54万股—40,453.07万股,约占公
司于本公告日已发行总股本的0.17%—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8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
                                    1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2)。如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实施H股股
份回购,公司回购的H股股份将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
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简称“债权申报”)。债权人逾
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文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文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
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中国邮政 EMS、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以中国邮政 EMS 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
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债权申报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 年 9 月 3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工作时间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 号
    3、联系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4、电话:010-59969268
    5、传真:010-59760183
    6、邮编:100728




                                     2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2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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