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33 股票简称:福建高速 公告编号:临2009- 026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Expressway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公开增发股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 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 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公告时间: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高速” 、“发行人”或“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 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全 文。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公司”或“控 股股东”)已通过网下优先配售方式认购本次增发31,503,738 股,公司第二大股东 华建交通经济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华建交通”) 已通过网下配售方式认购本 次增发18,381,614 股。两者合计认购本次增发股份49,885,352 股。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省公司和华建交通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增发股份自本次增发股份上市 之日起6 个月内不减持,如有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增发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 况。 (一)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福建高速本次增发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09]666 号文核准。 (二)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3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增发股票总计35,000 万股将于2009 年12 月21 日上市,其中:公司股东省公司和华建交通通过网下优先配售认购本次增发股 票49,885,352 股,省公司和华建交通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增发股份49,885,352 股 自本次增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不减持,如有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增发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三)本次增发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 年12 月21 日 3、股票简称:福建高速 4、股票代码:600033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829,600,000 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50,000,000 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本次增发前,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36,434,982 股,有限售流通股为 543,165,01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可上市流通日期如下: 股东名称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流通日期 省高速公司 630,074,748 2012 年7 月14 日 华建交通 306,360,234 2012 年7 月14 日 注:2009 年11 月26 日,省高速公司和华建交通承诺:对其持有的在福建高速股权分置改 革中形成的总计936,434,98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可申请解除限售之日(2009 年7 月14 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 8、本次发行中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2009 年11 月26 日,省高速公司和华建交通承诺:在本次增发过程中,通过网 下优先配售认购的本次增发股份49,885,352 股,自本次增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 个4 月内不减持,如有减持,收益归福建高速所有。 9、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5,000 万股。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ujian Expressway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 182,960 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 吴庭锵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 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 层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 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 层 邮政编码 350001 互联网地址 www.fjgs.com.cn 主营业务 从事收费公路和道路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设立日期 1999 年6 月28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0033 股票简称 福建高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00001002071 联系电话 0591-87077366 联系传真 0591-87077266 公司网址 http://www.fjgs.com.cn 电子信箱 stock@fjgs.com.cn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5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东水路18 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 办公地址 福州市东水路18 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 法定代表人 唐建辉 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7 年8 月6 日 省高速公司作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主体,负责全省高 速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同时受福建省交通厅的委托,实施路政管理,维 护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等。自成立以来,省高速公司始终以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 和运营管理为主业,相继建成了泉厦、厦漳、福泉、罗宁、罗长、漳诏、福宁、福 银、漳龙、龙长、浦南等一批高速公路。 省高速公司2008 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08 年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是否审计 及审计机构名称 9,376,682.49 2,480,987.53 688,257.82 116,824.51 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本次增发完成后,省高速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661,578,486 股,持股比例 为36.16%,依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前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本次增发行完成后,截至2009 年12 月14 日,公司前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 况如下:6 序号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省高速公司 1 661,578,486 36.16%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630,074,748 34.44% 国家股 2 华建交通 324,741,848 17.75%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306,360,234 16.74% 国家股 3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上证180 公司治 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4,000,000 1.31% 无限售流通股 4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12,000,000 0.66% 无限售流通股 5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 8,401,184 0.46% 无限售流通股 6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 资基金 8,000,000 0.44% 无限售流通股 7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0 0.44% 无限售流通股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0,000 0.44% 无限售流通股 9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8,000,000 0.44% 无限售流通股 10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400,000 0.35% 无限售流通股 合计 1,069,121,518 58.43% (五)本次增发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发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增发前 本次新增 本次增发后7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流通股份 936,434,982 63.29% 0 936,434,982 51.18%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543,165,018 36.71% 350,000,000 893,165,018 48.82% 三、股份总数 1,479,600,000 100% 350,000,000 1,829,600,000 100%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35,000 万股 (二)发行价格: 6.43 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增发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发行方式。网下优先配售和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负责组织实施,网上优先配售和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四)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12月8日到位。经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天健光华验(2009)GF字第020031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49,197,290.76 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14 元。 (六)募集资金总额:2,250,500,000 元。 (七)募集资金净额:2,201,302,709.24 元。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54 元(按照2009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增发筹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增发后的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0.31 元(按照2009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增发后总股本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9 年8 11 月26 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 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保荐代表人:张每旭、林文坛 项目协办人:李晓芳 项目组成员:洪如明、许一忠、庄勇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19 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 真:020-87553583 (二)上市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福建高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增发 的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 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9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股票上市公 告书》之发行人签章页)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10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股票上市公 告书》之保荐人签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