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10-27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10-015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 2010 年 10 月 12 日公告的会议通知,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 年10 月27 日上午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庭锵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 9
网络投票股东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85,162,514 股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85,162,514 股
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4.12%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4.12%
网络投票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到场
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人,代
表股份1,485,162,5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无反对票,无弃
权票。
根据2010 年5 月19 日召开的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10 年6 月8 日公
司发布的《200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于2010 年6 月23 日完成了2009
年度现金红利派发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工作。经过本次转增,公司股本增加
914,800,000 股,股份总数增至2,744,400,000 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章程》中
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第六条
修改前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2,960 万元。
修改后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4,440 万元。
2、第十九条
修改前内容:公司股份总数为182,96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82,960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修改后内容:公司股份总数为274,44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74,440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为扩大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对外信息的知悉
权,公司在原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基础上陆续增加了《证券日报》
和《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增加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章程》中
涉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一并修改为《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上述议案详情可参阅2010 年8 月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和本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2 日在3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张明锋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
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