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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高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1-04-20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11-011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 号)的
要求,编制了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09]666 号)核准,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 日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35,0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 6.43 元。根据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
“天健光华验(2009)GF 字第 020031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50,5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42,759,5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款人民币 2,207,740,500.00 元,
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款扣除发行
推介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律师费用、审验费用、登记托管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201,302,709.24
元。2009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
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182,960 万股。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8,737.90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
额 31,392.37 万元;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32,064.85 万元,与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 672.48 万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及未支付的发行推介等费用。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投入泉厦扩建工程募集资金 31,392.37 万元,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20,130.27 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 日办理了募集资
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
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1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7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刊登在 2009 年 12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该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2009 年 11 月 26 日公
告的《增发招股意向书》第八节,公司 2009 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泉厦高速扩建工程
项目。泉厦高速扩建工程路线全长 82 公里,初步设计的概算总投资为 65.95 亿元,建设期自 2007
年 12 月起至 2010 年 12 月,该项目获得交通部交函规划[2007]501 号文核准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发改交运[2008]1315 号文核准。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内,
公司共投入泉厦扩建工程募集资金 31,392.37 万元,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20,130.27 万元,募
投项目于 2010 年 9 月 2 日建成通车。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于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该工程将泉厦高速公路的双向四车道拓宽为
双向八车道,极大地提高了泉厦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自 2010 年 9 月份扩建通车以来,已形成了
良好的社会效益。由于该扩建工程是在原有四车道基础上进行扩建的,并非新建一条高速公路,
扩建新增形成的车道(简称“新车道”)与原有车道(简称“老车道”)共同形成了目前八车道的
泉厦高速公路。因此,无法合理、准确划分新、老车道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同样也无法合理划
分、计量新、老车道的折旧、养护等成本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主体建成通车以来,2010 年 9 月至 2010 年 12 月期间,累计实际车流
量为 605 万辆,累计实际通行费收入为 2.57 亿元。根据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编写的《国家高速
公路沈海线福州至厦门段扩建工程泉州至厦门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泉厦高速公路交通量预测
结果,泉厦高速公路扩建通车后相应期间(4 个月)交通量预测的结果为:累计预测车流量为 490
万辆,累计预测通行费收入 2.14 亿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09 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泉厦高速扩建工程项目,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业已出具天健光华审(2009)专字第 020628 号《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经审核,截止 200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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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泉厦高速扩建工程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265,930.75 万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到位,根据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
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 180,000 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0,000
万元。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之保荐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福建高
速本次以募集资金 18 亿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 亿元,置换金额小于
福建高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所置换的自筹资金投资项目与《福建发展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同意福建高速在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行为。详见 2009 年 12 月 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 www.sse.com.cn。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09 公开增发的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
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 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

告,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福建高速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实

际使用与承诺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福建高速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3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0,130.2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392.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0,130.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预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定可使用状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1)           金额        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度(%)(4)=(2)/(1)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态日期
                                                                                                                         (3)=(2)-(1)                                                               化

   泉厦高速扩建工程       -         220,130.27        220,130.27       220,130.27      31,392.37         220,130.27         -                100%           2010 年 9 月                         否

                                                                                       截止 200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265,930.75 万元;公司第五届董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
                                                                                       180,000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0,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4
                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 号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高速公司)截至2010
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的要
求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福建高速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该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
福建高速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审慎调查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福建高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的要求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福建高速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5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报告仅供福建高速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
露。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黄印强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勇


                                              报告日期: 2011 年 4 月 19 日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2010 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业务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发证券”)作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高速”、“公司”)
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机构,就福建高速于 2009 年 12 月完成公开增发募集资金
2010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一、福建高速公开增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66 号文核准,福建高速已于
2009 年 12 月 2 日完成公开增发 3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43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2,250,5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01,302,709.24 元。福建高速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已经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的天健光华验(2009)GF 字第 020031 号验资报告。

    二、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

    福建高速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立了
账号为 117010100100072390 的专户。2009 年度福建高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8,737.90 万元。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32,064.85 万元,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 672.48 万元,为银行利息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等。2010 年,随着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 日办理了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募集资金使用


                                    7
    根据《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招股意向书》,福建高速本
次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泉厦高速扩建工程
路线全长 82 公里,初步设计的概算总投资为 65.95 亿元,计划于 2010 年底完工。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8,737.90 万元。

    2010 年,公司共投入“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募集资金 31,392.37 万元,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20,130.27 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核查,福建高速募集资金使用与承诺使用情况一致,且全部使用完毕,不
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国家高速公路沈海线福州至厦门段扩建工程泉
州至厦门段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
预计于 2010 年底建成通车。2010 年 9 月 2 日,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提前建成
通车,较可研报告提前了 4 个月。

    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将泉厦高速公路由原有的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八
车道,极大地提高了泉厦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自 2010 年 9 月份扩建通车以来,
已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由于该扩建工程是在原有四车道基础上进行扩建的,
并非新建一条高速公路,扩建新增形成的车道(简称“新车道”)与原有车道(简
称“老车道”)共同形成了目前八车道的泉厦高速公路。因此,无法合理、准确
划分新、老车道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同样也无法合理划分、计量新、老车道的
折旧、养护等成本费用。因此,福建高速本次募集资金的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主体建成通车以来,2010 年 9 月至 2010 年 12 月期
间,累计实际车流量为 605 万辆,累计实际通行费收入为 2.57 亿元。根据“可
研报告”,泉厦高速公路扩建通车后相应期间(4 个月)交通量预测的结果为:
累计预测车流量为 490 万辆,累计预测通行费收入 2.14 亿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它情况

    经核查,福建高速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变相使用募集
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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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福建高速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
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使用与承诺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

变更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福建高速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信
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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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盖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每旭                  林文坛




                                            201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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