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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高速: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9-27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11-022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 2011 年 9 月 7 日公告的会议通知,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9 月 27 日上午在福州市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庭
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                                    8

        网络投票股东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85,107,764 股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85,107,764 股

        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4.11%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4.11%

        网络投票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到场
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成功增补了两名董事和一名监事(简历附后):
    (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表决结果:
    1、黄祥谈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5,107,764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 100%。
    黄祥谈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徐梦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5,107,764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 100%。
    徐梦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共 9 人,分别为:黄祥谈先生、
吴新华先生、王敏先生、徐梦先生、潘琰女士(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独立
董事)、徐军先生(独立董事)、熊向荣先生、蒋建新先生。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在公司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新
任董事之前,吴庭锵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董事长职责。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成
功增补新任董事之后,公司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
长,选举结果请见临时公告(编号:临 2011-023)。
    吴庭锵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吴
庭锵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壮大所做的贡献和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的肯
定,同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增补监事的表决结果:
    黄晞女士:获得表决权 1,485,107,764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 100%。
    黄晞女士成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共 7 人,分别为:黄晞女士、
聂易彬先生、陈振松先生、叶国昌先生、陈斌先生、黄天顺先生、李兆深先生。
    根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在公司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新
任监事之前,邱榕木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因此,本次股东大
会成功增补新任监事之后,公司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任

                                     2
监事会主席,选举结果请见临时公告(编号:临 2011-024)。
    邱榕木先生自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
对邱榕木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林涵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
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3
附:董监事个人简历:
    黄祥谈先生(董事):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
师。曾任三明市交通局交通工程管理总站副站长、站长,三明市交通局副局长、
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三明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三明京福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省
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
经理。
    徐梦先生(董事):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福建省
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办公室科员,福建省交通厅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福建省
交通厅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路
段合作公司管理处副处长。
    黄晞女士(监事):1969 年 1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福(集
团)公司助理会计师、财务科副科长,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
中福发展(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
主任,中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高
级会计师、科长、副处长。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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