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对外投资公告2011-10-26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11-028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福建省福厦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公司出资 275 万元,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的 55%。
投资期限:长期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福泉公司”)共同投资 500 万元,在福建省福州市成立福建省
福厦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
本公司现金出资 275 万元,占传媒公司注册资本的 55%;福泉公司现金出
资 225 万元,占传媒公司注册资本的 45%。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2011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规模在本公司
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其他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斌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1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 168 号名城花园 28#楼 10、11 层
经营范围:公路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福泉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63.06%。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福建省福厦高速高速公
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资本:500 万元
2、投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经营范围:承办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及策
划;影视策划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商务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4、股东情况、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本公司出资 275 万元,出资比例为 55%;
福泉公司出资 225 万元,出资比例为 45%。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且投资金额较小,
不会对当期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显著影响。
2、公司将所属运营路段沿线的广告业务进行整合,成立专业化的传媒公司
负责日常运营,有利于凭借专业的管理水平发挥统一经营的规模化效益。随着
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的建成通车,预计未来高速公路沿线地区经济的不断发
展,通道效应的显著增强以及车流量的逐年增长,均将促进高速公路上的广告
业务的健康发展,公司能够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