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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高速: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2-04-20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12-010
债券代码:122117                 债券简称:11 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等                                              2011 年实
                                       关联方          2012 年预计金额
  类别          划分                                                    际发生额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
                             1
              高速公路养护       护工程有限公司及           4,440             11,428
  接受                               其子公司
  劳务
              福泉高速公路
                                                             190               190
              综合服务费         福建省福泉高速公
                                 路经营开发公司
  土地        福泉高速土地
                                                             1,360            1,360
  租赁        使用权租赁 2
 租用       福泉公司租用办       福州罗长高速公路
                                                             94.68            94.68
 办公楼         公楼                 有限公司
                                 宁德市高速公路养
出租房屋        出租房屋                                       8               3.6
                                 护工程有限公司
  行业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
              行业管理费 3                                   2,440            2,305
  管理                             限责任公司

     说明:
     1、高速公路养护:2011 年度高速公路养护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 11,428 万
元,没有超出 2011 年年初对全年养护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 12,358 万元。
     2、福泉高速土地使用权租赁: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函[2002]317
号文《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福泉高速公路土地
估价报告备案和批准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函》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赁合同》,
租赁费由福泉高速公路公司直接支付给福建省财政厅。
     3、行业管理费: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建 号《福建省财政厅关

                                          1
于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管理经费问题的批复》向公司收取的高速公路
行业管理费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省养护公司”)
    法人代表:钟发林
    注册资本:8,578 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东水路 18 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 24 层
    经营范围:公路养护、公路养护机械租赁、维修、园林绿化;交通安全设施
工程;公路建设工程技术资讯服务;沥青,水泥,砂石等筑路材料。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是福建省第一家专业化的高速公路养护公司,信誉
 良好,施工技术力量强,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高速公路公司”)
    法人代表:吴庭锵
    注册资本:10 亿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东水路 18 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 18 层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 工业生产资料,百货,建
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福泉经营服务公司”)
    法人代表:陈斌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 168 号名城花园 28#楼 9 层
    经营范围:道路绿化、机械加工和租赁;五金、交电、化工、仪器仪表、电
子计算机及配件;工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百货、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经
营定型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非直接入口食品)、冷冻(藏)食品
(仅限分支机构);管道维护、房屋修缮等高速公路服务项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2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
的履约能力。
       (四)福州罗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罗长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霖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 138 号中央公馆 3 层
       经营范围:对所辖高速公路进行投资、建设、管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
费,从事高速公路道路绿化、养护、车辆清障拯救、装潢广告;物业管理;房屋
修缮、房屋和设备租赁;机电系统和交通配套设施的管理维护;建筑材料、机械
设备、苗圃绿化、百货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五)宁德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宁德养护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则光
       注册资本:500 万
       注册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后岗环岛国防教育中心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公路养护、公路养护机械租赁、维修;
园林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路机电、通讯设施维护;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服
务;沥青、砂石筑路材料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养护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的关联交易定价是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高
速公路运营成本定额的通知》(闽财建[2001]122 号文)和省高速公路公司下发的
2011 年度泉厦、福泉高速公路运营成本费用定额为基础,经过充分协商或招投
标确定。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泉
公司”)土地使用权租金是以福建大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福泉高速公路
主营部分用地租赁土地估价报告》(编号:闽大地[2002]估 202 号)为基础制定。


                                    3
   3、行业管理费系省高速公路公司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每年关于批复省高速公
路公司年度管理经费支出计划的函向本公司收取的。
   4、综合服务费等关联交易系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制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2 年度发生的养护业务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所属
泉厦、福泉和罗宁路段维持正常通行条件所必须实施的工程项目,关联交易的定
价或以政府批文为依据、或以市场市场价格为参考,不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利益。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养护业务日常
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黄祥谈先生、王敏先生和徐梦先生回避表决,公
司 6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预计的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公司 2012 年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下辖泉厦高速公路、福泉高速公路和
罗宁高速公路的专项养护业务。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
需,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
联交易行为规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2 年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租赁等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延续本公司与关联
方已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赁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赁合同》约定:福
泉公司向福泉经营服务公司租赁福泉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 10,832,466.29 平方米,
从 2001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31 年 10 月 30 日共计 30 年,土地使用权租赁费每
年 1,360 万元。该项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由福泉公司直接支付给福建省财政厅。
    2、福泉公司与福泉经营开发公司拟签的《综合服务协议》约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福泉公司每年需支付给福泉经营开发公司综合
服务费 190 万元。


                                     4
    3、本公司、罗宁公司及福泉公司行业管理费系省高速公路公司按福建省财
政厅闽财建[2008]179 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管理
经费问题的批复》向本公司及罗宁公司、福泉公司收取的。
    4、根据福泉公司与福州罗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的《写字楼(房屋)租
赁合同》,福泉公司向罗长高速公路公司租用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 168
号名城花园 28#楼(写字楼)10-11 层作办公写字楼使用,租赁期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 94.68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赁合同》;
   2、《独立董事关于 2012 年度养护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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