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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高速: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5-22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12-018
债券代码:122117               债券简称:11 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 2012 年 4 月 21 日公告的会议通知,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上午在福州市金仕顿大酒店
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祥谈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                                      8

        网络投票股东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84,703,395 股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84,703,395 股

        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4.10%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4.10%


                                         1
         网络投票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到场
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8 人,代
表股份 1,484,703,3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
权票;

    2、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8 人,
代表股份 1,484,703,3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无
弃权票;

     3、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8 人,代
表股份 1,484,703,3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
权票;

     4、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8 人,代表
  股份 1,484,703,3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
  权票;

     5、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财务预算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人,代表
  股份 1,484,703,3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
  权票;

     6、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人,代表
  股份 1,484,703,3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
  权票;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具的 2011 年度审计报告,
本公司 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 315,900,286.32 元(母公司),按《公司章程》的规
定 , 提 取 10%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31,590,028.63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52,739,032.83 元,减去 2011 年公司实施分配的 2010 年普通股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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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4,440,000.00 元,截止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62,609,290.52 元。考
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744,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 274,44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
利润 88,169,290.52 元结转下一年度。

    7、审议通过了《201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 8 人,
代表股份 1,484,703,3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无
弃权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人,代表股份 1,484,703,3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
票,无弃权票;

    股东大会同意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2 年度审计
机构,负责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
其 2012 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人,代
表股份 1,484,703,3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
权票;

    为了进一步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保证董事会的决策有效性,更大程度地发
挥董事的经验和能力,董事会同意增加两名董事成员(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公司目前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非独立董事 6 人。本
次拟增加董事会成员至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增加至 4 人,非独立董事增加
至 7 人。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公司《章
程》第一百零六条:
    修改前: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修改后: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独立董事制度》第五条比照《公司章程》第
一百零六条内容同步修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通过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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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具体表决结果为:

    (1)黄祥谈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469,429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
    黄祥谈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吴新华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469,429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
    吴新华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侯岳屏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469,429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
    侯岳屏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潘琰女士:获得表决权 1,484,469,429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 99.98%;
    潘琰女士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5)林志扬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469,429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
    林志扬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6)徐军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469,429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 99.98%;
    徐军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7)汤新华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469,429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
    汤新华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8)王敏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469,429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 99.98%;
    王敏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9)徐梦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469,429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 99.98%;
    徐梦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熊向荣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469,429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


                                   4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
    熊向荣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蒋建新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469,429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
    蒋建新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共 11 人,分别为:黄祥谈先
生、吴新华先生、侯岳屏先生、潘琰女士(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独立董事)、
徐军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独立董事)、王敏先生、徐梦先生、熊向荣
先生、蒋建新先生。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通过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为:
    (1)黄晞女士:获得表决权 1,484,703,395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 100%;
    黄晞女士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李欣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703,395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 100%;
    李欣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陈振松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703,395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
    陈振松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叶国昌先生:获得表决权 1,484,703,395 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
    叶国昌先生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斌先生、黄天顺先生、李兆深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共 7 人,分别为:黄晞女士、
李欣先生、陈振松先生、叶国昌先生、陈斌先生、黄天顺先生、李兆深先生。


    上述议案详情可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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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fjgs.com.cn)及 2012 年 4 月 2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和本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发布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周梦可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
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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