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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高速: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5-22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12-019
债券代码:122117           债券简称:11 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3 日
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在福州市金仕顿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0 人,董事吴新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
会议,吴新华董事委托侯岳屏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黄祥
谈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会议选举黄祥谈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吴新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
长。
       二、 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中,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黄祥谈
先生、吴新华先生和林志扬先生,召集人为黄祥谈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潘琰
女士、林志扬先生和汤新华先生,召集人为潘琰女士;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林志扬
先生、徐军先生和黄祥谈先生,召集人为林志扬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
徐军先生、潘琰女士和吴新华先生,召集人为徐军先生。
    三、 聘任蒋建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何高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郑建
雄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冯国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有关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黄祥谈先生: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
三明市交通局交通工程管理总站副站长、站长,三明市交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党组副书记,三明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三明京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
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吴新华先生:1967 年 1 月出生,大学学历。长期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历任
中信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总公司投资银行总
部副总经理,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
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
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熊向荣先生:1954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
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福建省运输总公司龙岩公司经理,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计财部副主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
室主任,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
    蒋建新先生: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计划财务部干部,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
司计划投资处干部,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潘琰女士:195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
会计师。曾任上海海事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
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福州
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武夷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榕基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军先生:1962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法硕士。拥有律师执业资格、
证券律师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
庭法官,福建省德胜(联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专职法律顾问,福建经
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
主任,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七届副会长、第八届常务副会长,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
分会第一届会长、第二、第三届常务理事,福建省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委,国
务院侨务办公室为华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聘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福州分所监委会主任、律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福建工程学院兼职法学教授。
    林志扬先生:1956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博士。现
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
长,福建省企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厦门市企业管理学会副会长,福建冠福现代
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龙溪轴承(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汤新华先生:1964 年 7 月出生,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福建
省农学院农业经济系助教,福建农业大学经贸学院讲师、副教授,福建农林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访问学者。2011
年 11 月 26 日至 11 月 29 日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 18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
格培训。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福建
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培训委员会委员,福建省会
计学会理事,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专家,福建省财政厅、科
技厅、农业厅、发改委等部门项目评审专家库财务专家,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何高文,男,1968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
人民银行光泽县支行科员、副股长,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
本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郑建雄,男,1970 年 1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州港台江
港务公司、青洲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会计,本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现任本
公司财务部经理。
    冯国栋,男,1981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证券从业资格。
曾任教于福州大学,现在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发展高

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黄祥谈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吴新华先

生为副董事长,聘任蒋建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高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聘任郑建雄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黄祥谈先生、吴新华先生、蒋建新先生、何高文先生、郑建雄先生
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材料,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

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人

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的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独立董事签名:                                   潘   琰


                                                       徐   军


                                                       林志扬


                                                       汤新华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