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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高速: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09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14-014
债券代码:122117               债券简称:11 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未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根据 2014 年 4 月 12 日公告的会议通知,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5 月 8 日下午在福州市金仕
顿大酒店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黄祥谈先生主持。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2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                                     7

        网络投票股东人数                                                3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81,901,610 股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83,778,624 股

        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8,122,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7.64%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4.07%
      网络投票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58%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何高文先生、公司
财务负责人郑建雄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21 人,
代表股份 1,580,829,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3%;反对 6 人,
代表股份 39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弃权 15 人,代表股
份 680,6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5%;
    (二)审议通过《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15 人,
代表股份 1,580,700,9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2 %;反对 5 人,
代表股份 36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弃权 22 人,代表股
份 832,0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6%;
    公 司 2013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全 文 请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15 人,
代表股份 1,580,700,9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2 %;反对 5 人,
代表股份 36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弃权 22 人,代表股
份 832,0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6%;
    (四)审议通过《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15 人,代
表股份 1,580,700,9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2 %;反对 5 人,代
表股份 36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弃权 22 人,代表股份
832,0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6%;
   (五)审议通过《2014 年度财务预算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5 人,代表
股份 1,580,700,9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2 %;反对 5 人,代表
股份 36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弃权 22 人,代表股份
832,0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6%;
    (六)审议通过《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9 人,代
表股份 1,580,850,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3%;反对 12 人,代
表股份 727,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5%;弃权 11 人,代表股份
3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
    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公司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744,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 274,440,000.00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七)审议通过《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 15 人,代表
股份 1,580,700,9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2 %;反对 5 人,代表
股份 36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弃权 22 人,代表股份
832,0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6%;
    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4 人,代表股份 1,580,637,3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2 %;反对
6 人,代表股份 432,2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弃权 22 人,
代表股份 832,0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5%;
    股东大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4 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授权董事会
决定其 2014 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九)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股改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 14 人,代表股份 588,294,796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99.79 %;反对 8 人,代表股份 582,25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0%;弃权 19 人,代表股份 656,8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1%;公司控股股东回避了表决;
    基于浦南公司的现实情况,现阶段履行承诺增持浦南公司股权,将不利于维
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
关规定,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豁免控股股东省
高速公路公司履行转让浦南公司股权给公司的承诺事项,本豁免事项通过后,控
股股东省高速公路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对应承诺就此解除。未
来,公司将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抢抓机遇,锐意进取,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价
值。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4 人,代表
股份 1,580,637,3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2 %;反对 6 人,代表
股份 432,2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弃权 22 人,代表股份
832,0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5%。
    上述议案详情可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网站
(www.fjgs.com.cn)及 2014 年 4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和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发布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周梦可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