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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高速: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19  

						证券代码:600033              股票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15-001
债券代码:122117              债券简称:11 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5 日以
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
实到董事 11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赎回“11 闽高速”公司债券的议案》,表决结果:11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 闽高速”,债券代码
“122117”,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根据《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约定,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
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次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
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
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在第
4 年、第 5 年存续。
    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发行“11 闽高速”,2015 年 3 月 8 日为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
公司可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
行人赎回选择权。
    鉴于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及公司资金面状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11 闽高速”
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1 闽高速”公司债券全部赎回。
投资者请阅读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行使“11 闽高速”公司
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临 2015-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借款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申请新增借款。借款的有关情况如下:(一)借款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
支付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尾款和归还公司债务;(二)借款方式和额度:公司
通过银行借款和信托借款等融资性债务方式进行融资,借款额度为 20 亿元; 三)
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 20 亿元额度内,与银行
等金融机构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四)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 2016 年度财务预算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4 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有效期截
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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