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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高速:关于行使“11闽高速”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2015-01-21  

						证券代码:600033              股票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15-003
债券代码:122117              债券简称:11 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11 闽高速” 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有关“11 闽高速”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
如下: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
赎回权利,本次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
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
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在第 4 年、第 5 年存续。
    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发行“11 闽高速”公司债券,2015 年 3 月 9 日为本
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于本次
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赎回“11 闽高速”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行使“11 闽高速”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1 闽高速”公司债券全部赎回。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 “11 闽高速”公司债券赎回事宜的后续信
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