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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高速:关于“15闽高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2018-07-02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8-014
债券代码:122431            债券简称:15 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闽高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3.53%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4.90%
    ●起息日:2018 年 8 月 11 日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15 闽高速 122431
    3、发行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3.53%,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保持
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
票面利率。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5】636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8、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
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次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
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
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在第
4 年、第 5 年存续。
    9、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
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
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
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
回售支付工作。
    11、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
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
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
所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利息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起息日:2015 年 8 月 11 日。
    14、付息日: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1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
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8 月 1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8 月 11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5、兑付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
及最后一期利息。
    16、本金兑付日:2020 年 8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8 年 8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8 年 8 月 1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15 闽高速”公司债券选择权到期行权安排的议案》, 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决
定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即“15 闽高速”公司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上调至 4.9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