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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高速:关于放弃行使“15闽高速”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2018-07-02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8-013
债券代码:122431            债券简称:15 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行使“15 闽高速”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 2015 年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431,
简称“15 闽高速”)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如下: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
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次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
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
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则本次债
券将继续在第 4 年、第 5 年存续。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发行“15 闽高速”公司债券,2018 年 8 月 11 日
为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因该日为周六,顺延至 2018 年 8 月 13 日。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5
闽高速”公司债券选择权到期行权安排的议案》,决定放弃行使“15 闽高速”公司债
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继续存续。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