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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高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19-007
债券代码:122431              债券简称:15 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四
         项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
         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 2017 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会计准则(以下简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会计
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为境内上市企业,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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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由“四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
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入
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
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
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
不一致的,无需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
                                   2/3
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涉及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重新分类及计量。公司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
当年年初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
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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