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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高速: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4-30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相关事项发布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
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解释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真实、可靠的原则和精神,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
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确认。



    独立董事:               (陈建煌)                (蔡晓荣)


                             (吴玉姜)                (林   兢)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