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福建高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3-30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2021 年度,因公司参股公司浦南公司融资需要,公司根据有关国资监管规
定为浦南公司在持股比例范围内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已经获得公司 2021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
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我们认为:公司为浦南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林兢、刘宁、吴玉姜、陈建华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