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歌华有线: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 2019-010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201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原有《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九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 年,自 1999          第九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年 9 月 29 日至 2019 年 9 月 28 日。       司。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成员、纪委成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     围: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
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     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
网络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互     网络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互
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      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
服务中的第三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 务中的第三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
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     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
采访)、播出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 采访)、播出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
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     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
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       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
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信息      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信息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04
04 月 20 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有    月 20 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有线
线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不得在收费点播       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不得在收费点播节
节目中发布广告);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     目中发布广告);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
计、安装;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       安装;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
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       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
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       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
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07 月 18 日);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6 月 13 日);基于
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       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
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 IP 电话业务;第一     传送增值业务、国内 IP 电话业务;第一类增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       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
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基础电       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基础电信
信业务中的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第二       业务中的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第二类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增值电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增值电信
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1 月 20    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1 月 20
日)、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     日)、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       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
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 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
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       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
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1 月 20 日);基础软件   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1 月 20 日);基础软件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       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
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       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设备租赁; 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设备租赁;
出租办公用房。                               出租办公用房。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因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
                                          的标的。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
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
                                          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二)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所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保事项;                                  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保事项;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项;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项;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五)、(六)项规定的情形对收购本公司股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份的方案作出决议;
的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的方案;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