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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歌华有线: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20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
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交易过程中,定价合理、
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独立董事: 彭中天、罗玫、邓峰、刘华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