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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歌华有线:中国广电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6-0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股票代码:60003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灵境胡同 42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灵境胡同 42 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0 年 6 月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事项尚需有权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权益变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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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6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下属企业有关情况.............................................................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2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13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3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14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说明....................................................................................................................... 1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 1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
    拥有权益的计划................................................................................................... 15
    三、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5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7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主要协议............................................................... 17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
    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
    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19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报送批准........................................................................... 20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21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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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金支付方式............................................................................................... 21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22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
    大调整的计划....................................................................................................... 22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22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22
    四、对可能阻碍本次权益变动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22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23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23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23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4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4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24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25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6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 26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26
    三、是否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
    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26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26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本
    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7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8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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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并利润表................................................................................................... 3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32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5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36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目录............................................................................................... 37
     二、备置地点....................................................................................................... 37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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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中国广电、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广电股份(筹)                     指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筹)
歌华有线、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广传媒                           指   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歌华集团                           指   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方案》                       指   《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
                                        北广传媒以其持有歌华有线265,635,026股股份与中
                                        国广电及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组建广电股份(筹),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交易完成后,中国广电将持有广电股份(筹)51.00%
                                        的股份,广电股份(筹)将持有上市公司265,635,02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0860%。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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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灵境胡同 42 号
法定代表人                                       宋起柱
注册资本                                         45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2539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有线电视网络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为
                                                 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
                                                 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节目传送、视频点播业
经营范围                                         务;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长期
股东及持股比例                                   国务院持股 100.00%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灵境胡同 42 号
联系电话                                         010-860989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广电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

                                   100.00%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100.00%股权,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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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下属企业有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广
                                                      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
                                                      版权代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电
                                                      子产品、通讯设备;维修电子产品、
                                                      通讯设备;软件开发;产品设计;会
                                                      议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中广电国际网络有
1                                  40,000   100.00%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限公司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
                                                      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
                                                      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中介除外);企
                                                      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
                                                      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中广资本控股(北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2                                   1,000   100.00%
     京)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中介
     中广基金管理有限
3                                  10,000   70.00%    除外);股权投资管理。( “1、未经
     公司
                                                      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8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
                                                     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
                                                     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国内
                                                     数据传送业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
                                                     中的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广播、
                                                     电视的有线及卫星网络的建设、运营
                                                     管理;为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及其他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
4                          364,082.2306     69.83%   业务提供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有限公司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产品
                                                     设计;委托加工家用电器、电子产品、
                                                     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维修
                                                     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
                                                     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计算机;
                                                     销售机电设备、通讯器材及配件(卫
                                                     星接收设备除外)、仪器仪表、办公用
                                                     品、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及辅助设
                                                     备、IC卡、IP卡、家用电器;租
     中广融合智能终端
5                                  20,000   65.00%   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货
     科技有限公司
                                                     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商业用房;
                                                     物业管理;版权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9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无线广播电视网络设计、投资、运营
                                                     和维护;为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技
                                                     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
                                                     成;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机
                                                     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设计、制作、
     中广移动网络有限                                代理、发布广告;物业管理;经营电
6                              1,000,000    51.00%
     公司                                            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工程设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
                                                     息服务、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传
                                                     送;广告业务;物联网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
                                                     转让;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
                                                     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
                                                     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
                                                     中心除外)与存储服务;大数据服务;
                                                     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
     广视云传媒有限公
7                                  10,000   51.00%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
     司
                                                     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
                                                     施)、办公用品及耗材的销售;市场营
                                                     销策划;创意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
                                                     会务会展服务;商务信息(不含投资
                                                     与资产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不含
                                                     投资与资产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是:文化活动策划;从
                                                     事广告业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
                                                     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中广电传媒有限公
8                                  18,343   46.15%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经营电子商务;
     司
                                                     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
                                                     影视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10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制作、
                                                     复制、发行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
                                                     (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
                                                     时政新闻类),综艺节目制作;信息服
                                                     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动
                                                     网信息服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
                                                     作、节目传送、视频点播业务;版权
                                                     代理;著作权代理;音乐、演出剧(节)
                                                     目制作;营业性文艺演出;母婴保健
                                                     服务(不含医疗诊断);预包装食品、
                                                     散装食品、营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
                                                     粉、米粉的销售。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
                                                     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
                                                     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
                                                     (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中广投网络产业开                                (依托国家广播电视传播干线网和全
9                              16,412.15    43.71%
     发投资有限公司                                  国各省(区、市)广电网络,以大数
                                                     据、云计算应用和各类新技术为支撑,
                                                     集中开发投资广电新产业项目;提供
                                                     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领
                                                     域内的技术和产品的设计、开发、转
                                                     让、咨询、服务、投融资业务及其他
                                                     对外业务合作。)
                                                     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
                                                     介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网页设计;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
     中广宽带网络有限                                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企业依
10                                 20,000   35.00%
     公司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04
     国广东方网络(北                                月 19 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
11                           19,659.0131    35.00%
     京)有限公司                                    乐产品、演出剧(节)目(网络文化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03 月 06
                                                     日);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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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
                                                 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
                                                 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7 月 02 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
                                                 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
                                                 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
                                                 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
                                                 电子公告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4 月 02 日);经营电信业务;计算机
                                                 网络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影视策划;企
                                                 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动画
                                                 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
                                                 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针纺织品、
                                                 化妆品、工艺品、服装鞋帽、皮革制
                                                 品、厨房用具、钟表、眼镜、贵金属、
                                                 家用电器、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五金交电、首
                                                 饰、卫生用品、通讯设备、建筑材料、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
                                                 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仅限 I 类);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翻译服务;健康咨询(须经审批
                                                 的诊疗活动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
                                                 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主营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从事有线电视网络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为开展上
述业务所进行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节目传送、视频点播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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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资产总额                              1,467,649.84    1,413,989.39            1,318,828.08
负债总额                               750,644.54       712,978.45             686,610.52
所有者权益总额                         717,005.30       701,010.94             632,217.5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15,753.24       504,874.42             484,506.88
资产负债率(%)                             51.15            50.42                  52.06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95,138.11       180,186.98              84,814.76
利润总额                                -26,067.33       -3,393.00                1,141.70
净利润                                  -24,432.26       -2,599.91                 228.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1,160.80       -5,200.73                1,539.69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5           -0.39                      0.55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亦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广电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表所示:
                                                                                其他国家
 序号         姓名           职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
                                                                                  留权
   1        宋起柱      董事、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无
   2        梁晓涛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3        汪文斌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4        喇培康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5        宋文玉       监事会主席             女    中国           中国          无
   6        于保安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7        吕建杰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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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姓名           职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
                                                                       留权
   8        张文晨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9        曾庆军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10         林京         总会计师    男        中国      中国          无
   11       彭文胜         副总编辑    男        中国      中国          无
   12       问永刚         副总编辑    男        中国      中国          无
    注:公司董事沈向军、薛继军未实际履行职责。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广电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的情况说明
       自 2014 年 4 月成立至今,中国广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最
近两年,中国广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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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印发〈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
的通知》(中宣发〔2020〕4 号)共同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
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建设具有广电特
色的 5G 网络并赋能有线电视网络,完成以全国互联互通平台为基础的有线电视
网络 IP 化、智能化改造,促进有线电视网络转型升级,实现全国一网与 5G 的
融合发展,建成统一运营的管理体系,在提升规模效益降低成本的同时,增强有
线电视网络的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有线电视网络的竞争力,北广传媒以其
持有上市公司 265,635,026 的股份与中国广电及其他多家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广
电股份(筹)。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广电将持有广电股份(筹)51.00%的股份,广电
股份(筹)将持有上市公司 265,635,02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0860%,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北广传媒变更为广电股份(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
由北京广播电视台变更为国务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处置或委
托他人管理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
接转让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
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若今后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0 年 5 月 26 日,中国广电 2020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签署《出
资意向协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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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其表
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控股广电股份(筹)持有上市公司
265,635,026 股普通股,占上市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 19.0860%,广电股份(筹)
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股权关系如下图: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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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北广传媒以其持有上市公司 265,635,026 的股份与中国
广电及其他多家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广电股份(筹)。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
国广电将持有广电股份(筹)51.00%的股份,广电股份(筹)将持有上市公司
265,635,02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0860%。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主要协议
     2020 年 6 月 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出资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灵境胡同 42 号
     法定代表人:宋起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2539Q
     乙方一: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 8 层 808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戴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613434885
     乙方二: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 8 层 8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戴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52604544B
     鉴于:
     1、根据中宣部等九部委《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的精神,由甲方牵头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股份公司”)。
     2、乙方二系乙方一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歌华有线,股票代码:600037,以下简称“歌华有线”)
37.42%股份。乙方一、乙方二(统称“乙方”)有意愿以其持有歌华有线股份出
资参与发起组建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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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以《实施方案》为政策依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出资意向协议,以兹
共同遵守。
     第一条 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基本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由甲方牵头和主导,联合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战略投资者等共同组建股份公司,各方一致同意股份公司注册于北京市,并在北
京市依法纳税,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分享
利润。
     第二条 出资方式
     2 . 1 乙方二 作为歌华 有线的控股股 东,持 有歌华有线 3 7.42 % 的股份
(520,852,992 股),乙方二以持有的歌华有线 37.42%×51%的股份(265,635,026
股)出资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之一,股份出资的每股作价不低于下列两者之中较
高者:(1)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
术 平 均 值 ;( 2 )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上 市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
     2.2 实际出资额的每股作价以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由各方
协商确定,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3 各方同意,在本次交易中,按照乙方二拟转让的歌华有线股份的评估价
值,按照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折合成股份公司对应股份。
     2.4 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监管要求,本次将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
三种评估方法中合理的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第三条 甲方承诺
     3.1 甲方承诺保障歌华有线现有事项的延续性,配合并支持按原计划执行。
     3.2 甲方承诺同意乙方拥有至少一名股份公司董事提名权。
     3.3 甲方承诺同意由乙方二先行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股份公司成立 12 个月后,同意股东由乙方二变更
为乙方一。
     3.4 对于本协议甲方承诺事项以外的乙方相关诉求,甲方承诺由各方友好协
商确定。
     第四条 乙方承诺
     4.1 乙方承诺协助歌华有线与北京市各部门等进行充分沟通,积极推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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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歌华有线的各项工作,维护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不实施任何改
变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的行为,并且不与歌华有线其他股东实施任何改
变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的行为(如: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股东表决权
归集等)。
     4.2 股份公司成立后,乙方承诺在歌华有线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议案
时,同意股份公司提名董事的议案,使股份公司提名的董事人选在歌华有线董事
会成员中占据半数以上。
     4.3 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协议后,确保歌华有线正常的运营和管理,确保歌华
有线人员、业务、财务稳定,确保歌华有线平稳渡过控制权变更的特殊时期。
     4.4 乙方二的股份出资原则上应在股份公司成立后 1 个月内完成实缴。
     4.5 乙方二用于出资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第五条 后续推进
     各方尽快按照国资监管、证券监管及行业管理规定办理各自对外投资及上市
公司国有股权出资的相关报批、备案工作。
     甲方为北京市打造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战略提供有力支持。
     第六条 附则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订立,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本协议一
式陆份,每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是

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

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

份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交易中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
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质押、查封或冻结等
权利限制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外,未附加特殊
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不存在股份表决权行使的其他安排,不存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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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广传媒其余股份的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报送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各方发起人尚未签
署发起人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取得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
等部门的批准,广电股份(筹)尚未设立;歌华集团、北广传媒除签署《出资意
向协议》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其他相关事项,尚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尚
未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批准;其他发起人尚未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尚未完全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如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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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北广传媒以其持有上市公司
265,635,026 的股份与中国广电及其他多家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广电股份(筹)。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广电将持有广电股份(筹)51.00%的股份,广电股份
(筹)将持有上市公司 265,635,02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0860%。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现金支付,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者间
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二、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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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

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
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
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如未来涉及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和
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可能阻碍本次权益变动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阻碍本次权益变动
的限制性条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
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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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
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
整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
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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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
整、财务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为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承诺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在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
担。”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广电子公司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的
OTT 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为维护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推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本公司就上述情形特此承诺如下:
     “1、未来广电股份(筹)设立后,本公司将根据《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
发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积极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广电 5G 融合发
展;
     2、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不利用本公司的控股地位从事损害上市公
司及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避
免因同业竞争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广电股份(筹)设立后 5 年内,适时启动以下同业竞争解决方案中具有
实际可操作性的方案,以解决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间签署资产托管协议,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
关系的资产托管给上市公司,同时确定定价公允的托管费用,并采取有效措施在
承诺期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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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出让给非关联第三方;
     (4)其他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上市
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措施。
     4、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之前,在上市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从事
业务的过程中,本公司作为控制方将保持中立地位,保证上市公司和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公司能够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参与市场竞争。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就由此给上
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了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
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
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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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
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重大资产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

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的
交易。

三、是否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

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

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默契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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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
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

亲属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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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广电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25986 号、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G28440 号),2019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
分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京审【2020】116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10,514,222.51            6,856,066,663.43   7,545,004,594.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455,358.34             1,691,000.00                      -
应收账款                      911,536,023.46             920,010,804.83       602,854,580.6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99,938,613.37             107,780,101.26        32,475,790.39

其他应收款                  1,968,617,774.92            1,366,984,484.78    1,098,777,587.5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80,664,169.02              92,494,549.14        63,658,431.9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39,060,105.81             704,584,640.35     1,343,723,497.29
流动资产合计               10,413,786,267.43           10,049,612,243.79   10,686,494,482.2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6,747,712.45              82,997,711.45        1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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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28,452,973.85             886,619,279.14        78,378,040.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436,730,010.76            1,370,334,320.46    1,240,051,641.93

在建工程                    1,034,144,463.44             907,981,379.66       778,024,597.6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8,347,641.45              71,536,778.28        54,634,436.55

开发支出                           5,848,973.23             1,432,075.44

商誉                          543,709,263.43             543,709,263.43       148,154,331.29

长期待摊费用                  184,622,684.50             178,147,542.39       185,025,184.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429,535.46              44,381,204.81          6,132,221.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78,891.70             3,142,068.64         1,385,837.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62,712,150.27            4,090,281,623.70    2,501,786,291.56

资产总计                   14,676,498,417.70           14,139,893,867.49   13,188,280,773.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1,500,000.00             294,500,000.00       372,545,852.1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4,418,370.62                 389,893.00                     -
应付账款                    1,014,668,103.68             663,482,638.50       420,938,472.58
预收款项                      226,120,857.25             267,324,029.34       266,269,923.79
应付职工薪酬                   61,019,255.44              74,730,708.76        50,098,049.65
应交税费                       10,950,708.46              10,779,513.23        13,673,445.00
其他应付款                     90,672,934.01             161,398,912.68       204,893,486.21
其中:应付利息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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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应付股利                     367,500.00              2,194,216.96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200,000,000.00             174,000,000.00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94,852,028.48             495,594,768.20       456,457,952.66
流动负债合计                2,704,202,257.94            2,142,200,463.71    1,784,877,181.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697,045,920.27            4,886,000,000.00    5,019,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52,560,649.38              71,458,829.98        58,928,018.41
预计负债                       10,000,000.00              10,000,000.00
递延收益                       26,411,235.51                3,882,546.41         3,3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317.98                42,668.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200,000.00              16,2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02,243,123.14            4,987,584,044.90    5,081,228,018.41
负债合计                    7,506,445,381.08            7,129,784,508.61    6,866,105,200.40
股东权益:
股本                        5,380,400,000.00            5,080,400,000.00    4,820,400,000.00
    国家资本                5,380,400,000.00            5,080,400,000.00    4,820,400,000.00
资本公积                       -4,817,497.24               -6,444,678.1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5,515,443.46             5,515,443.4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135,831.64             6,135,831.64         6,135,831.64
未分配利润                   -248,470,316.26              -36,862,357.05       18,532,934.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5,138,763,461.60            5,048,744,239.92    4,845,068,766.58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031,289,575.02            1,961,365,118.96    1,477,106,806.86
股东权益合计                7,170,053,036.62            7,010,109,358.88    6,322,175,573.4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4,676,498,417.70           14,139,893,867.49   13,188,280,773.8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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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51,381,065.00   1,801,869,780.37      848,147,621.84
其中:营业收入                     1,951,381,065.00   1,801,869,780.37      848,147,621.84
二、营业总成本                     2,140,280,040.13   1,754,440,490.78     859,487,992.72
营业成本                           1,640,034,696.63   1,323,350,326.40      616,035,490.40

税金及附加                             3,837,773.54       4,298,804.81         3,010,649.37

销售费用                            204,699,729.20     194,357,039.53       125,942,777.25

管理费用                            292,647,936.51     242,372,768.30       170,171,061.90

研发费用                             25,412,379.47      26,791,446.43

财务费用                             -26,352,475.22     -36,729,894.69       -92,322,000.35

其中:利息费用                      104,753,548.52      87,697,695.49        78,902,695.95
       利息收入                      132,l63,009.06    124,782,040.67       172,115,144.95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
                                             57.43           -1,948.45                      -
以“-”号填列)
加:其他收益                         24,839,150.51      29,202,410.87        20,752,680.7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2,848,955.57     -52,178,639.31         2,847,841.0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105,151,411.89      -68,301,161.18         1,150,803.72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41,902,770.93     -55,841,640.61       -36,650,014.15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860.25              -97.09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258,810,690.87      -31,388,676.55       12,260,150.9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34,758.63         113,639.91           421,671.39

    其中:政府补助                       95,721.91          64,436.86           2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2,097,397.92       2,654,922.76         1,264,865.03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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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60,673,330.16     -33,929,959.40       11,416,957.26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6,350,735.44      -7,930,832.23         9,136,652.9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244,322,594.72     -25,999,127.17         2,280,304.33
号填列)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607,959.21     -52,007,291.99       15,396,895.63
少数股东损益                         -32,714,635.51      26,008,164.82       -13,116,591.30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244,322,594.72     -25,999,127.17         2,280,304.33
终止经营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5,515,443.46
额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
                                                          5,515,443.46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5,515,443.46
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4,322,594.72     -20,483,683.71         2,280,304.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
                                    -211,607,959.21     -46,491,848.53       15,396,895.63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32,714,635.51      26,008,164.82       -13,116,591.30
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026,220,441.94   1,714,459,702.60      934,171,773.41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7,204,879.45        161,880.20          1,274,962.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631,719,901.18    1,390,569,701.66      836,009,242.96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5,145,222.57   3,105,191,284.46    1,771,455,979.24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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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007,235,172.02     913,798,580.87       308,205,472.95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492,847,455.58      394,305,311.03       233,270,068.13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823,326.51       23,772,553.30        17,050,392.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295,586,463.23     917,037,972.85     1,706,032,319.21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23,492,417.34   2,248,914,418.05     2,264,558,253.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58,347,194.77      856,276,866.41      -493,102,273.93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91,670,000.00    2,257,290,193.3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73,481.64      31,225,570.15          2,354,009.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11,400.00           17,655.04           212,400.47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7,992,715.67     493,874,120.95       170,000,000.0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4,047,597.31    2,782,407,539.46       172,566,409.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440,144,357.13      571,251,449.28       421,601,839.11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7,140,034.79    3,036,531,576.1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371,574,372.36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9,999,297.94     415,199,743.07       165,000,000.0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7,283,689.86    4,394,557,140.86       586,601,839.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23,236,092.55    -1,612,149,601.40     -414,035,429.50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02,095,000.00      353,510,390.00       67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102,095,000.00       93,510,390.00       520,000,000.00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88,551,236.12      374,254,147.90       508,330,476.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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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087,552.91     58,199,757.83        12,000,000.0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1,733,789.03    785,964,295.73     1,190,330,47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66,410,932.70     562,710,000.00       5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103,411,718.19     112,310,335.43        91,812,941.94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70,710,792.28      65,464,189.95        84,377,128.11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0,533,443.17     740,484,525.38       706,190,070.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51,200,345.86      45,479,770.35       484,140,405.95
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30,382,941.46    -710,392,964.64      -422,997,297.48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821,112,750.11   7,531,505,714.75    7,954,503,012.23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590,729,808.65   6,821,112,750.11    7,531,505,714.75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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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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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起柱
                                                             2020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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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
件;
     (三)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
性的说明;
     (四)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内部决策文件;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
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
     (五)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九)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应履行义务所做出的有关承诺;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
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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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起柱
                                                            2020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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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歌华有线                         股票代码           60003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北京市西城区灵境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名称                                                 册地               胡同 42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是□
是否对境内、境外                                     否拥有境内、外两   否√
                    否√
其他上市公司持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回答“是”,请注明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股 5%以上                                            控制权             公司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票
本次收购股份的
                    变动数量: 265,635,026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19.0860%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否√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否□
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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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否√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否□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否□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否□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否□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否√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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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起柱
                                                            2020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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