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7 公司简称:歌华有线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马 健 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韩霁凯 董事 林 京 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问永刚 独立董事 孔 炯 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崔也光 独立董事 陶鸣成 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崔 欣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 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1,391,777,88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5,671,115.36 元(含税)。本年度资本公 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歌华有线 60003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韩霁凯 李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 歌华大厦 电话 010-62364114 010-62035573 电子信箱 bgctv@bgctv.com.cn bgctv@bgctv.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负责北京市广播电视的网络建设、经营管理和运营维护,并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收转 传送、网络信息服务、视频点播业务,以及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传送 增值业务等。 近年来,公司积极把握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时代特征,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落 实“智慧广电”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资本运作双轮驱动作用,快速构建智融结合、开 放协同的新型一体化业务生态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效提 升。 (二)经营模式 公司依托已经建立的歌华云平台,构建了全媒体分级传送、网络建设、经营管理和运营维护 体系,同时开展了有线网络信息服务等主营业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向用户提供电视节目、视频点播等基本业务和增值业务,向用户收取基本收视业务收 入和增值业务收入; 2、通过规划建设小区有线电视网络和提供有线电视入户服务,取得工程入网建设收入; 3、通过有线网络向居民、非居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及其他网络服务,取得数据业务收 入; 4、通过传输节目向电视台或内容提供商提供节目传输服务,取得频道收转收入; 5、通过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平台及其应用发布广告,取得广告收入。 (三)行业情况 近年来,视频内容服务向高清化、移动化、智能化和多屏化发展,移动视频、IPTV 和互联网 视频业务呈现快速递增态势并迅速抢占市场,极大地影响了用户收视习惯,导致有线电视行业持 续下滑,行业内各单位普遍面临竞争加剧、用户流失、利润下滑等问题。2020 年,全国有线电视 网络整合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将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要求,建立有线电视网络和广电 5G 网络 的统一运营管理体系,发挥规模化、集约化和固移融合化优势,努力构建三网融合全业务体系和 “网络+内容+平台”的差异化融合服务模式,开启行业创新创业新征程,实施“智慧广电”战略,提 升服务能力,降低综合成本,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15,707,773,127.83 16,284,148,159.81 -3.54 15,933,192,045.46 营业收入 2,575,378,294.71 2,758,605,341.08 -6.64 2,725,247,342.33 归属于上市公 163,917,004.08 581,910,541.20 -71.83 694,216,598.03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175,993,764.93 371,364,180.60 -52.61 535,073,363.98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12,676,492,915.57 13,430,189,314.93 -5.61 13,046,991,120.69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营活动产生 814,424,054.60 885,294,523.91 -8.01 1,018,552,299.07 的现金流量净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1178 0.4181 -71.82 0.498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178 0.4181 -71.82 0.498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1.26 4.40 减少3.14个百 5.39 产收益率(% 分点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491,694,767.85 688,546,663.60 558,564,385.32 836,572,477.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255,477.86 55,617,649.61 76,469,673.87 12,574,202.74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32,373,953.05 48,878,910.66 74,816,703.63 19,924,197.59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0,366,401.94 215,374,098.67 299,988,757.91 208,694,796.08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3,34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3,68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有 有 限 售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条 股东 报告期内增减 股份 (全称) 量 (%) 件 数量 性质 的 状态 股 份 数 量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 265,635,026 265,635,026 19.09 0 无 0 国有 限公司 法人 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 -265,635,026 255,217,966 18.34 0 无 0 国有 展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0 30,504,700 2.19 0 无 0 国有 限责任公司 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 -39,111,068 28,668,057 2.06 0 无 0 国有 限公司 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4,727,892 24,727,892 1.78 0 无 0 未知 限公司-华安媒体互 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 0 20,311,442 1.46 0 无 0 国有 有限公司 法人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 -2,374,100 17,937,342 1.29 0 无 境内 司 非国 有法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3,434,993 13,434,993 0.97 0 无 0 未知 限公司-华安智能生 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金砖丝路投资(深圳) -27,668,845 12,954,039 0.93 0 质押 10,345,194 其他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广播集团有限公 -2,211,000 7,944,721 0.57 0 无 0 国有 司 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和北京广播集团有 限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75,37.83 万元,同比减少 18,322.7 万元,同比下降 6.64%。营业 利润 17,597.55 万元,同比减少 41,628.03 万元,同比下降 70.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16,391.70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1,799.35 万元,同比下降 71.8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经第五届第五十六次董事会决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合同开始日, 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0 年年 初合同负债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0 年年初合同负 债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 合同负债 1,030,426,010.35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与销售 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 预收款项 -1,030,426,010.35 负债;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客 户收取一次性入网费用(有线电视入网费)根据 递延收益 -118,450,676.78 其流动性从递延收益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负债项 目中填列。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8,450,676.78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负债 1,269,539,226.99 预收款项 -1,269,539,226.99 递延收益 -114,579,572.1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4,579,572.10 除上表所列报表项目外,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没有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北京歌华有线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歌华有线数 字媒体有限公司、涿州歌华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北京歌华益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歌华有线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燕华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期合并范围较期初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