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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公告2017-10-14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7-06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募集资金到达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
        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营运营公司流动资金已按
        照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另行公告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包括经验资的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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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的用途以如下步骤实施:(1)公司与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按照各自持有中国
联通(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 BVI 公司”)股权的比例增资联通 BVI 公
司;(2) 联通 BVI 公司以本公司和联通集团注入的资金认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配售的股份;(3) 联通红筹
公司以向联通 BVI 公司配售股份获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增资联通红筹公司全
资拥有的联通运营公司,并由联通运营公司最终投入 4G 能力提升项目,5G 组
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和创新业务建设项目。详
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2017 年 9 月 21 日分别披露的《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实施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在保证本次发行之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到达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联营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联通运营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营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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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达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
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
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制度》《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
运营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达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不
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联通运营公
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签字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本次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为限)用于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
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
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达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不
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联通运营公
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签字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将本次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为限)用于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到达联通运营公司
专项账户后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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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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