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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2017-10-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
                                资金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中国联通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有

关事宜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另行公告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包括经验资的募集资金金额、募集

资金净额等事项。

二、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的用途以如下步骤实施:(1)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

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按照各自持有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通 BVI 公司”)股权的比例增资联通 BVI 公司;(2) 联通 BVI 公司以公司和联通集团注入

的资金认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配售的股份;

(3) 联通红筹公司以向联通 BVI 公司配售股份获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增资联通红筹公司全资

拥有的联通运营公司,并由联通运营公司最终投入 4G 能力提升项目,5G 组网技术验证、相关

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和创新业务建设项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

2017 年 9 月 21 日分别披露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实施安排涉

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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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本次发行之募集资金用途的

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在募集资金到达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

置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

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联通运营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达

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

司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国联合网

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到达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

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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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       允                陈      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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