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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8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7-07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所有参会人员确认已经充分了解并知
悉会议审议事项和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 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以通信方式召开。

    (四)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亲自出席董事 7 名。董事出席人数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时要求董事会秘书及
相关人员依据该报告编制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同意:7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向其合营企业招联消
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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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齐全,公司管理层
已与其进行了全面的沟通。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其同意该关
联交易事项。审计委员会委员、关联董事李福申先生就上述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向其进行了汇报,其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
立意见:实施增资可优化被投资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强企业实力、提升竞争
力,有利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合法,交易价格
符合市场准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上述事项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
(www.chinaunicom-a.com)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向其合营企业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关联董事王晓初、李福申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姜爱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认为:姜爱华女士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履职能力。未发现姜爱华女士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同意聘任姜爱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事项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及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hinaunicom-a.com)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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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人辞职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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