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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独立董事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向其合营企业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10-2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向其合营企业招联
    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
我们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中国联合网
络通信有限公司向其合营企业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后,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之全资附属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
公司”)拟与合营方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共同增资其合营企业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联公
司”),双方各自增资金额均为人民币 6 亿元。本次增资后,联通运
营公司持有招联公司股权比例不变,仍为 50%。

    二、我们认为,实施增资可优化被投资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强企
业实力、提升竞争力,有利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合规合法,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准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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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吕廷杰



独立董事:陈永宏



独立董事:李红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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