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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补充公告2017-11-02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7-07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的用途以如下
步骤实施:(1)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
团”)按照各自持有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 BVI 公司”)
股权的比例增资联通 BVI 公司;(2) 联通 BVI 公司以本公司和联通集团注入
的资金认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
公司”)配售的股份;(3) 联通红筹公司以向联通 BVI 公司配售股份获得的
资金,全部用于增资联通红筹公司全资拥有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并由联通运营公司最终投入 4G 能力提升项目,
5G 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和创新业务建设项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2017 年 9 月 21 日分别披露的《中国
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实施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前述资金流转需依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
理办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


                                      1
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完成相应主管部门的
备案或审批程序。在上述程序完成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暂时存放于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
对暂时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完成上述程序前滚
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签字人最终审
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公告》。现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就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037,354,292 股新股。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37,354,29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3 元/
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1,725,129,814.36 元,扣除承销保荐
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179,060,127.77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546,069,686.59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70064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


                                   2
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并与联通运营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0200201619200038432         13,064,00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和平门内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240101040014538          20,520,00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
                               327266900615               10,739,129,814.36      七天通知存款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050174360009888888       10,304,00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西单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99007775810628             6,913,00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营业部
                        总计                               61,540,129,814.36

   注: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门内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的下级支行。

   2、上述账户存储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2、四方监管协议: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灵境支行            0200013319200044273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11240101040011567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34806600710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11001070700053000310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110902540210801                                 0
                              总计                                                              0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灵境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的下级

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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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4G 能
力提升项目”、“5G 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和
“创新业务建设项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下,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暂时存放于本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银行
各期限存款、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
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投资
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相关手续后,公司将立即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的路
径投入联通运营公司,并相应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限)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签字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
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
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特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
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
种类和期限等。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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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的用途以如下步骤实施:(1)公司
与联通集团按照各自持有联通 BVI 公司股权的比例增资联通 BVI 公司;2)联
通 BVI 公司以本公司和联通集团注入的资金认购联通红筹公司配售的股份;3)
联通红筹公司以向联通 BVI 公司配售股份获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增资联通红
筹公司全资拥有的联通运营公司,并由联通运营公司最终投入 4G 能力提升项
目,5G 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和创新业务建设
项目。前述资金流转需依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管理办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
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完成相应主管部门
的备案或审批程序。在上述程序完成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暂时存放于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暂时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在公
司完成上述程序前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其授权签字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
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6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中国联合网络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完成募集资金
涉及备案或审批程序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的用途以如下步骤实施:(1)公司
与联通集团按照各自持有联通 BVI 公司股权的比例增资联通 BVI 公司;2)联
通 BVI 公司以本公司和联通集团注入的资金认购联通红筹公司配售的股份;3)
联通红筹公司以向联通 BVI 公司配售股份获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增资联通红
筹公司全资拥有的联通运营公司,并由联通运营公司最终投入 4G 能力提升项
目,5G 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和创新业务建设
项目。前述资金流转需依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管理办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
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完成相应备案或审
批程序。在上述程序完成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暂时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暂时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进行现金管理,在
公司完成上述程序前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其授权签字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财务部门负责
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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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限)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中国联合网
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
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8
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对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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