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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公告2017-11-02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7-07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募集资金到达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
        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营运营公司流动资金已按
        照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公告》,根据公司募
        集资金具体情况,现就相关情况进行补充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


                                      1
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82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037,354,292 股新股。公司采用非公
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37,354,29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3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61,725,129,814.36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
币 179,060,127.77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1,546,069,686.59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70064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并与联通运营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0200201619200038432     13,064,00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和平门内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240101040014538      20,520,00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
                               327266900615           10,739,129,814.36      七天通知存款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050174360009888888   10,304,00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西单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99007775810628         6,913,00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营业部
                        总计                          61,540,129,814.36
   注: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门内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2
的下级支行。

   2、上述账户存储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2、四方监管协议: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灵境支行       0200013319200044273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11240101040011567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34806600710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11001070700053000310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110902540210801                             0
                              总计                                                     0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灵境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的下级

支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4G 能
力提升项目”、“5G 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
和“创新业务建设项目”。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的用途以如下步骤实施:(1)公司
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按照各自持有
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 BVI 公司”)股权的比例增资联
通 BVI 公司;(2) 联通 BVI 公司以本公司和联通集团注入的资金认购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配售的股
份;(3) 联通红筹公司以向联通 BVI 公司配售股份获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增
资联通红筹公司全资拥有的联通运营公司,并由联通运营公司最终投入 4G 能
力提升项目,5G 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和创新
业务建设项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2017 年 9 月 21 日分
别披露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实施安排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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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的公告》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在保证本次发行之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到达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联营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联通运营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营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达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
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
运营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4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达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联通运营
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
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签字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
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本次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为限)用于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
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达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联通运营
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
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签字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
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将本次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为限)用于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5
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到达联通运营公司
专项账户后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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