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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1-25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8 年 2 月 8 日
                北   京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会议议程     ................................................................. 2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

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

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 6

附件 2: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 12

附件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 13

附件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 16

附件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28

附件 6: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统计办法 ........................... 29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公司网址:www.chinaunicom-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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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议程


一、 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二、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2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10:30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18 年 2 月 8 日至 2018 年 2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中国联通大厦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 会议参会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 月 3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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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
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为平台推进
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老股转让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2017年10月底,本公司完成约90亿股的非公开股票发行工作,成功引入投资者
中国人寿、腾讯信达、百度鹏寰、京东三弘、阿里创投、苏宁云商、光启互联、淮
海方舟、兴全基金等;11月底,联通集团完成向结构调整基金转让所持约19亿股本
                  注
公司股份的工作 。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
提高效率”的混改十六字方针,公司拟增加董事会人数,优化调整董事会结构,建
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机制。

     结合公司实际,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议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第一百一十条由“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修订为“董事会由13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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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和 2017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联通红筹公司完成建议认购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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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联通集团老股转让完成后,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经济工
作会议上提出的“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改十六字方针,
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成立第六届董事会,结合战略投资者情况等,适当引
入新的国有股东和非国有股东代表担任公司董事,优化调整董事会结构,建立健全
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会成员拟由7名扩大至13
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联通集团提名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名:

     王晓初先生、陆益民先生、李福申先生、尹兆君先生、卢山先生、李彦宏先生、
廖建文先生、胡晓明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5名:

     冯士栋先生、吴晓根先生、吕廷杰先生、陈建新先生、熊晓鸽先生

     换届后新当选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事项前,现任董事仍需履行相应职责。13名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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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联通集团老股转让完成后,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经济工
作会议上提出的“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改十六字方针,
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成立第六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联通集团提名林旸川先生、
方向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若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
工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现任监事仍需履行相应职责。2名候选人的简历详见
附件。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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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晓初先生:

      王晓初先生,59 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于 1989 年毕业于北京邮
电学院,于 2005 年获得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王晓初先生
曾任浙江省杭州市电信局副局长、局长;天津市邮电管理局局长;中国
移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中国
电信集团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及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非执行董事。王先生自 2015 年 9 月起担任 Telefónica S.A.(“Telef-
ónica”,在若干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马德里、纽约及伦敦)董事。
王先生目前还担任联通集团公司董事长,联通红筹公司执行董事、董事
长兼首席执行官,联通运营公司董事长。并自 2015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
董事长。王晓初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2)陆益民先生:

      陆益民先生,53 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5 年毕业于上海交
通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并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1 年 6 月取得美国
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陆先生于 2007 年 12
月加入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网通集团”)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并
于 2008 年 5 月起担任香港电讯盈科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1 年 11
月起担任香港电讯盈科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2011 年 11 月起担任香
港电讯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香港电讯信托的托管人-经理)非执行董事。
加入网通集团之前,曾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工作,自 1992 年起先
后担任信息处理室副主任及主任,2001 年起担任专职副局级秘书,2005
年起担任专职正局级秘书。2008 年 10 月起担任联通红筹公司执行董事。
2009 年 2 月起担任联通红筹公司总裁。陆先生目前担任联通集团副董事
长及总经理,联通红筹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联通运营公司董事及总裁。
2009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总裁。2009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陆益民先
生具有丰富的政府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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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福申先生:

      李福申先生,55 岁,高级会计师,1988 年毕业于吉林工学院管理
工程专业,并于 2004 年取得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1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0 月担任原吉林省电信公司及吉林省通信公司副总
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05 年 8 月担任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网
通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并自 2005 年 10 月起任网通集团总会计师。
2005 年 9 月起担任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网通”)首
席财务官,并自 2007 年 1 月起任中国网通执行董事。自 2006 年 12 月
至 2008 年 3 月,担任中国网通联席公司秘书。自 2007 年 7 月起亦担任
香港电讯盈科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 2009 年 2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
任联通红筹公司高级副总裁。于 2011 年 3 月起担任联通红筹公司执行
董事兼首席财务官。目前亦为香港电讯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香港电讯信
托的托管人-经理)非执行董事。李先生目前还担任联通集团副总经理
兼总会计师,联通运营公司董事及高级副总裁。2011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
董事。李福申先生长期在电信行业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4)尹兆君先生:

      尹兆君先生,53 岁。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
总裁。尹先生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此前就读于北京
财贸学院会计系,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尹先生自 1990 年 7 月加入交
通银行,2005 年起先后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山西省分行副
行长,2011 年起历任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河北省分行、北京市分行行
长。2016 年 10 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尹先生目前同时担任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及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5)卢山先生:

      卢山先生,43 岁。卢先生现在是腾讯集团高级执行副总裁,兼技术
工程事业群总裁,负责技术工程事业群的管理工作。卢山于 2000 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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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腾讯,历任即时通信产品部总经理、平台研发系统副总裁和运营平台
系统高级副总裁。加入腾讯之前,卢山曾就职于深圳黎明网络系统有限
公司工作。卢山于 1998 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
获理学士学位。



6)李彦宏先生:

      李彦宏先生,50 岁,百度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全面
负责百度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运营管理。李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信息管理
专业,后获美国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并作为顶尖
工程师先后在道琼斯、华尔街日报网络版和 Infoseek 公司任职。李彦
宏先生持有的“超链分析”技术专利,是奠定整个现代搜索引擎发展趋
势和方向的基础发明之一。十五年来,李彦宏先生领导的百度已成为全
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并于 2005 年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李先
生不断完善中国互联网科学的理论体系,带动整个 IT 产业技术面向未
来、不断进步。李彦宏先生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等职
务,《时代》杂志多次将他评为“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李先生目前
同时还担任爱奇艺、携程旅行网和北京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



7)廖建文先生:

      廖建文先生,50 岁,现为京东集团首席战略官,原长江商学院副院
长、战略创新与创业管理实践教授, 长江创新研究中心学术主任。廖先
生有着横跨北美和亚洲地区的工作履历 。他曾是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
学斯图沃特商学院的副教授,享有终身教职。此外,他也曾任教于香港
科技大学、中欧商学院、以及北京大学。廖先生主要从事战略、创新和
创业领域的跨学科研究、教学、咨询和实践,尤其关注于未来科技和战
略及新商业范式的交融。他的研究和教学成果为其赢得了众多奖励和荣
誉,其中包括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授予的研究经费奖励以及伊利诺伊理
工大学斯图沃特商学院杰出教学奖。此外,廖先生还担任招商局蛇口工
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赫基(中国)服饰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彩生活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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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廖先生于 1988 年 7 月
获得东北大学工学学士学位,于 1991 年 2 月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
学硕士学位,于 1996 年 8 月获得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工商管理学博士
学位。



8)胡晓明先生

      胡晓明先生,48 岁,中欧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阿里
巴巴集团资深副总裁兼阿里云总裁。胡先生自 2014 年加入阿里云。作
为阿里云总裁,胡先生专注于云计算领域的研究与发展,帮助企业通过
大数据技术、云端安全、企业级中间件来构建竞争优势,激发创新能力。
在出任阿里云总裁之前,胡先生是国内第一批投身互联网金融的研究
者、实践者,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引领者之一。胡晓明先生负责或担
任过网络小额信贷、支付宝、保险、证券、基金、互联网征信等多个金
融业务板块的负责人,同时也是浙江网商银行最重要的奠基者之一,为
金融与互联网的产业结合做出了非常突出的贡献。胡先生加入阿里巴巴
集团前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公司及个人
金融业务、微小企业融资、网络信用体系等业务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
验。2005 年 6 月,胡晓明先生加盟阿里巴巴集团。



9)冯士栋先生

      冯士栋先生, 61 岁。冯先生于 1982 年 01 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学院取
得工学学士学位,1997 年 07 月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
毕业取得工学硕士学位;冯先生曾担任国投煤炭公司总经理,国投电力
公司总经理,国投华靖电力股份公司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副总经
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总经理职务。现退休。



10)吴晓根先生

      吴晓根先生, 51 岁,研究员。吴先生现在是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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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先后于 1993 年及 1997 年在中央财经大学取得会计专业硕士学位
和经济学博士学位。吴先生曾担任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
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业
务部副总经理兼机构管理部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教研室
主任、副院长;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东方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先生目前同时担
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11)吕廷杰先生

      吕廷杰先生, 62 岁,2016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吕先生现在是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吕先生先后于 1982
年及 1985 年在北京邮电大学取得学士及硕士学位,于 1997 年获日本京
都大学博士学位;1994 年在美国 AT&T 工商管理学校和贝尔实验室做访
问学者。吕先生曾担任北京邮电大学管理工程系副主任、副教授;北京
邮电大学管理与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第 22 届万国邮联大会主席助
理;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
长及执行院长;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助理。吕先生目前同时担任大唐高鸿
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2)陈建新先生

      陈建新先生, 63 岁。陈先生曾担任全国侨联财务处副处长,人事部
办公厅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人事部综合计划司经费处处长,国务院稽
察特派员总署稽察特派员助理(正处级),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正
处级专职监事、副局级专职监事、正局级专职监事。现退休。



13)熊晓鸽先生

      熊晓鸽先生,61 岁,美国国籍。熊晓鸽先生现任 IDG 资本(原 I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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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全球董事长。熊先生 1981 年毕业于湖南大学外语
系,取得学士学位。1981-1984 年在机械工业部研究生院担任英语教师。
1984-1986 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就读。1986-1987 年在
波士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就读并获得硕士学位。1988-1991 年在美国卡
纳斯出版公司历任《电子导报》中国版编辑、编辑主任。1991 年至 2017
年,历任美国国际数据集团亚洲区主任,亚洲区总裁,大中华区董事长,
全球常务副总裁。1993 年至今,任 IDG 资本(原 IDG 技术创业投资基金)
创始合伙人,全球董事长。熊先生目前同时担任 Mei Ah Entertainment
Group Ltd.,WPP plc,IDG Energy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和 HJ
Capi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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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林旸川先生

      林旸川先生,58 岁。现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
顾问。国有企业一级法律顾问,高级工程师。林先生于 1982 年在长春
邮电学院取得电信工程学士学位;于 2006 年在北京大学取得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林先生曾担任中国联通广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联通总
部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综合部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法律
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律部总经理。林
先生目前还兼任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通
信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理事。



2)方向明女士

      方向明女士,47 岁,现任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
结构调整基金管理机构)副总经理。方女士一直服务于国内外大型知名
金融机构,并担任重要职务,在私募股权投资包括基金投资和直接投资,
以及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企业信贷,项目融资等诸多金融领域积累了非
常丰富的经验。方女士曾任中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另类投资事业部董事
总经理,主要负责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在投资领域,她还曾任泛亚洲 PE
基金 AIF Capital 董事总经理,IBM 中国投资基金投资总监和 GE 全
球金融重组业务中国区总监等职位。方女士职业生涯始于 1991 年,先
后在中国工商银行,华夏证券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工作,在英国期间
在 Bovis Lend Lease,GE Capital Europe 等机构任职。方女士毕业
于中国金融学院金融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后于伦敦城市大学卡斯
商学院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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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冯士栋先生、吴晓
根先生、吕廷杰先生、陈建新先生、熊晓鸽先生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
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
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吴晓根先生、吕廷杰先生已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冯士栋先生、陈建新先生、熊晓鸽先生尚未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冯先生、陈先生、熊先生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
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
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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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
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
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
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
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
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
                                 1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吴晓根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
备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
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
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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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1)冯士栋先生

      本人冯士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提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
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
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1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
过五家;本人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1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
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
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士栋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2)吴晓根先生

      本人吴晓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提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
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1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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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
过五家;本人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高级会计师、
会计学副教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
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
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晓根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3)吕廷杰先生

      本人吕廷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提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2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
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

                                 2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
过五家;本人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
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
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2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声明人:吕廷杰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4)陈建新先生

      本人陈建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提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
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
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
过五家;本人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2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
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
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建新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5)熊晓鸽先生

      本人熊晓鸽,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提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
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
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25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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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
过五家;本人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
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
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晓鸽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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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后,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经认真审阅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规定要求的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任职条件和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证券监管机构所要求的独立
性。

      3、一致同意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吕廷杰                   陈永宏                 李红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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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统计办法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统计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期间依法行使表决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表决办法。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有权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或现场投票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
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股
东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有一票表决权。

      会议推举两位股东代表与一位监事及律师作为表决统计的监票人,
共同负责监督表决、统计全过程,并在表决统计单上签名。股东现场投
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统计现场投票结
果。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结束后,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本次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情况和现场投票情况的最终结果。

      现场参会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应在表决单上签署姓名,否则作弃
权统计。

      一个表决事项只能选择一个表决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里打“√”
表示。不符合此规则的表决均视为无效票。

      自开始对表决单进行统计起,工作人员将不再发放表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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