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6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9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中国联通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916,289,7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4.188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
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晓初
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3 人,董事尹兆君先生、卢山先生、廖建文先生、胡晓明
先生、冯士栋先生、吴晓根先生、陈建新先生、熊晓鸽先生因另有其他安排未出席本
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方向明女士、周仁杰先生因另有其他安排未出席
本次会议;
1
3、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朱可炳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李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903,557,340 99.9360 12,731,770 0.0639 600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王路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900,317,594 99.9197 15,971,516 0.0802 600 0.0001
3、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使用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798,277,279 99.4074 118,011,831 0.5925 600 0.0001
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增补李
国华先生为
1 1,803,107,504 99.2987 12,731,770 0.7012 600 0.0001
公司董事的
议案
关于增补王
路先生为公
2 1,799,867,758 99.1203 15,971,516 0.8796 600 0.0001
司董事的议
案
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余额
3 1,697,827,443 93.5009 118,011,831 6.4990 600 0.0001
及利息使用
安排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涉及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 1《关于增补李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与议案 2《关于增补王路先生为公司董
事的议案》均已获通过,李国华先生、王路先生获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刚、刘向育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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