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8 年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盈利状况、债务和现金流水平 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与《中国联通未来三 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股息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在董事会批准后将上 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冯士栋 吴晓根 吕廷杰 陈建新 熊晓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