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后, 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 我们事前审核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同意 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并且按一般 商业条款签订,决策程序合法,相关条款公平合理,交易价格符合市 场准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批准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冯士栋 吴晓根 吕廷杰 陈建新 熊晓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