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关于落实混改 政策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相关事项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修订、重订相关治理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在董事会批准后将修 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重订《董事会议 事规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冯士栋 吴晓根 吕廷杰 陈建新 熊晓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