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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方案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独立意见2020-08-1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方案
      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方
案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
(简称“授予方案”)规定“计算收入、利润及净资产收益率时,
剔除提速降费等国家重大产业政策调整造成的影响”。依据公司
2019 年经剔除提速降费影响后的业绩情况,授予方案设定的第
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条件已经达成。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上述议案。



    冯士栋                        吴晓根            吕廷杰


    陈建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