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2-03-1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和
独立意见:
一、 事前认可
我们事前审核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同
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意见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并且按一
般商业条款签订,决策程序合法,相关条款公平合理,交易价格符
合市场准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在董事会批准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吴晓根 顾佳丹 高云虎
鲍朔望 童国华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