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昆吾九 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我们保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