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东医疗: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2011-03-29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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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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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 0472 号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东医疗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
了核实评价。万东医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相关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持其有效性并恰当评价,我们的责任是对万东
医疗公司上述评价报告中所述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
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实评价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
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但未被发
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
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核实评价意见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
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万东医疗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仅作为万东医疗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
使用,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京都天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阳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温凯婷
2011 年 3 月 28 日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对建立
和维护充分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
范重大错报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
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有效。公司审计部
门今年亦对财务部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并组织制作了《财务部基
础业务操作手册》供员工日常参考使用。
公司聘请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认为:“万
东医疗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
公司始终将内部控制的健全及相关制度的建立作为董事会的重要工作
之一。近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各类内部控制的完善与修订,流程的梳理及
优化。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及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未发现公司存在
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情况。
董事长:贺旋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