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2012-03-09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天职京 SJ[2012]468-3 号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润万东)管理层编制的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核实评价。华润万东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保持其有效性并恰当评价,我们的责任是对华润万东上述评价报告中所述的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实评价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但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根据核实评价意见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华润万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仅作为华润万东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适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文武兴
中国北京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解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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