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东: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6-04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华润万东 编号:临 2012-011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
方式于 2012 年 6 月 4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2
年 5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贺旋董事长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12 年 6 月任期届满,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和公
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和确认并取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意
见。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名新一届董事会候选董事为:陈刚先生、邹兰女
士、蒋达先生、赵春生先生、张丹石先生、宋国峰先生、文光伟先生、杨若
寒先生,其中宋国峰先生、文光伟先生、杨若寒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职工董事候选人高恩毅先生,已经职工代表大会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进行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会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为强化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应为
其提供必要的方便,并支付相应的津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8 万元/
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差旅费及按照《公司
章程》、其他相关制度规定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
(星期二)上午九时整,在公司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 1:候选董事简历
附件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6 月 5 日
附件 1:候选董事简历
陈刚:男,1970 年出生,杭州商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1992 年加入华润
集团。曾任泰国长春置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
理部副总经理,华润物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兼副总裁。
邹兰:女,1979 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 年加入
华润集团。曾任华润纺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润联贸易有限公司、
华润纺织集团上海办事处财务负责人,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
理兼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三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
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华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蒋达:男,1959 年出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机电系工业自动化专业毕业,
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万东医疗装备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现任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赵春生:男,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吉林工业大学工学
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任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
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华线医用合资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泰
蕾兹电子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阿洛卡医用仪器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丹石:男,1955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
京医用射线机厂财务科科长,北京万东医疗装备公司财务科科长,北京万东
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办公室主任;现任华润万东
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高恩毅: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
理、工会主席、董事、党委副书记;现任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宋国峰:男,1971 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学士、工学硕士,清华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荷兰飞利浦公司医疗系统事业部工程师,北京朴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
理;现任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
文光伟:男,1963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
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审计方向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学位,1983 年
8 月毕业留校任教至今。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北京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谊嘉信整
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宇寿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兼职:北京东方首能国际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国民创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若寒:男,1955 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北京市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市元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现任北京市永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附件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宋国峰、文光伟、
杨若寒为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与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文光伟、杨若寒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
名人宋国峰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
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
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
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
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文光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
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
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6 月 4 日
附件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宋国峰、文光伟、杨若寒,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华润万东医
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文光伟、杨若寒已根据《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宋国峰尚未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
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
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
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
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
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
学专业副教授资格。(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情形)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
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
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
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
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宋国峰、文光伟、杨若寒
2012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