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润万东: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年-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报告2013-03-15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年-2015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报告

    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01号)文件要求,
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
策的规定,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完善和健全公司科
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
《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3年-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
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增
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一)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分红政策时,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在考虑
股东回报规划时,公司需要维持适当的留存收益比例,确保公司未来的持
续经营和投资发展,并最终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持
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 股东要求和意愿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实现稳定现金收
入预期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投资者对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期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将主要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 融资成本
    目前,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借款和利润留存方式。留存收
益较银行借款,筹资成本低,限制条件较少,财务负担和风险都较小。公
司制定现金股利分红规划时,适当保证留存收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现金流状况
    公司制定分红规划时,需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投资同行
业合作、兼并收购项目计划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从而适当平衡股利分
配和留存收益比例,保证在维持稳定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剩余资金流
能够满足正常业务发展和资本性支出需要,以确保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
和未来给股东的更持续、稳定回报。
   (五)发展所处阶段
    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全球知名的医学影像系统供应商,着
重打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努力为股东提
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公司综合行业发展前景、市场未来态势、股东
意见、公司现金流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政策。以增强社会公众投
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三、分红规划的具体方案
    1、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公司可以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
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特殊情况是指(下同):特殊情况是指如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重大资本
性支出项目(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0%时,可以不进行现金分配。
    2、利润分配的时间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弥补
上一年度的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同时满足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为: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
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满足公司正常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
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
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
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公司未来三年(2013年至2015年)分红规划
    1、除特殊情况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未来三年(2013年至2015年),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研发投
入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10%-3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
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本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