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东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8-04-28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
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上述审计
委员会委员构成合理,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担任。报
告期内各委员充分发挥了专业知识能力,对公司风险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
的推动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
全部会议。主要内容涉及定期报告审阅、续聘会计师事务、审计委员会履
职报告、关联交易、内控评价报告及参与投资并购基金等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7年初,审计委员会就2016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沟通,组织安排审
计委员会成员及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就2016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
在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规
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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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阅了年度审计计划,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计中
可能出现的问题与会计师进行商讨,提请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公允地发表审计意
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年审
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再次进行了审阅并
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
事会审核。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允、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
关审计意见,并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我们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除年报
内容外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积极推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4、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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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我们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内部审
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根
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有关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
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已遵循了健全性、合理性、制衡性、独立性等
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健全,有效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遵循了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原则,不存在重大缺陷,
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出现重大偏差,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的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2018 年,审计委员会将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不断健全和完
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
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文光伟 李坤成 张勇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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