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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东医疗:万东医疗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3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照《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公正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潘飞:男,1956 年 8 月 19 日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美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
会委员以及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会长、《新会计》特聘编审。1983 年毕业
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并于 1998 年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为本科生讲
授会计学、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以及会计报表分析,为研究生与博士生讲
授管理会计研究专题,承接了多项国家级与省部级课题,发表了多篇论文
并多次获奖,主持的成本会计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管理会
计》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2000 年起分别获上海市育才奖,全国先进会计
工作者,上海市第五届教学名师奖以及上海市优秀教学团队。 2018 年 1
月被上海财经大学评为资深教授,并于 2019 年 1 月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
殊津贴专家。
    李红霞:女,1960 年 12 月生,籍贯湖北黄冈,1983 年毕业于同济医科
大学医疗系,医学学士。1983 年 7 月至 1996 年 9 月汉阳铁路中心医院妇
产科医师、主治医师。1996 年 9 月至 2011 年 8 月广州中山医科大学第一
附属医院工作,历任医务处质量控制科副科长、科长,门诊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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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务处副处长。2013 年 3 月至 2018 年 8 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惠亚医
院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副院长。2018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中山大学附属
第一医院(南沙)医院筹备组副组长、副院长。
     邹卓:男,1982 年 7 月生。籍贯成都。现任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 年毕业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获博士学位,
芬兰图尔库大学 MBA。 先后任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博士后、瑞典智能电子与
物联网国家创新中心助理主任等。长期从事物联网智能系统的研究与创新,
是国际信息处理联合会 (IFIP) 工业信息集成技术委员副主任、《工业信息
系统集成》国际期刊副主编,发表论文和专著 100 余篇,兼任上海市类脑
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新氦类脑智能)首席科学家。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
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我们均积极参加。
2021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 董事会会议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潘飞             5               5                 4                 0             0
  李红霞             5               5                 5                 0             0
    邹卓             5               5                 4                 0             0
李坤成(离任)       2               2                 1                 0             0
钟明霞(离任)       2               2                 2                 0             0
姚焕然(离任)       2               2                 1                 0             0

       2、 股东大会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潘飞             1               1                 1                 0            0
   李红霞             1               1                 1                 0            0



                                                2
    邹卓         1       1             1          0         0
李坤成(离任)   1       1             1          0         0
钟明霞(离任)   1       1             1          0         0
姚焕然(离任)   1       1             1          0         0

     我们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议案
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21 年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参加公司会议,听取报告、阅读资料、年审沟通
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及财务
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
营、项目建设、内控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全面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并对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
表意见。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
效地配合我们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依照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和独立的原则,详细了解公
司运作情况,客观、严格地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重大事项均进行事先
审核,从加强内部控制以及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角度,对公司与江苏鱼跃
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百胜医疗集团及下属公司的日
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万东百胜(苏州)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杭州万东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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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
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
格合理,交易过程能够有效控制,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我们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质资金往来,不
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累积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及2020年度实际完成工作和
财务指标情况,我们对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的确定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事项。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对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议案中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近几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且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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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内控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
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
出的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六)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对董事会提交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同意了提
名胡自强先生、谢宇峰先生、钟铮女士、刘啸先生、孙彤先生、吴双先生
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潘飞先生、李红霞女士、邹卓
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
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
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
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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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2020 年修订)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
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定的《万东医疗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我们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对参股合伙企业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过程中
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影响上市公司
的独立性。我们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 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十一)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十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
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公司 2021 年度的信息披露


                                 6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遵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公司内控管理,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
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内控流程。针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我们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
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目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
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
规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地履行了职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十五)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本着为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
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我们按时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了
认真调查及讨论并审慎做出表决,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认真、
勤勉、谨慎地行使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切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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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加强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及公司各位董事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衷心希望
公司在未来能以更好的经营业绩为广大投资者带来满意的回报。




                                    独立董事:潘飞、李红霞、邹卓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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