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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东医疗: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4-19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
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部分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
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
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
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
大缺陷。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格及2022年度对本公司相关审计工作完
成情况的调查,我们认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近几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且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其为公
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追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逐项审议《关于追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满足正
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交
易过程能够有效控制,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较大的依赖,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五、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制订 2023 年薪酬方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及 2022年度实际完成工作和财
务指标情况,我们对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与2023年薪酬方案进行了
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的确定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
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能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
和发展,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制订2023年薪酬
方案事项。
    六、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
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不存在违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切
实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