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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东医疗:万东医疗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 2023-009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
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长职权内容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规定                                  修改后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授权总裁在人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授权总裁在人
民币一千万元以下预算内的日常经营项目 民币一千万元以下预算内的日常经营项目
中运用公司资金和资产,签订有关合同(签 中运用公司资金和资产,签订有关合同(签
定中标产品合同金额不限制),管理公司的 定中标产品合同金额不限制),管理公司的
生产经营工作,董事长可对标的在人民币 生产经营工作。重大投资项目,董事会应
一千万元以上、三千万元以下预算内日常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超
经营项目作出决定,无须召开董事会。超 出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投资报股东大
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经营项目须由董事会 会批准。
决定。重大投资项目,董事会应当组织有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超出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投资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        (三)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
他有价证券;                             他有价证券;

   (四)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五) 经股东大会授权,对金额低于
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的对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 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
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司投资等)、银行借款、资产经营(含抵押
                                         等)、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合同
   (六)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债权或债务
                                         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
                                         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事项或交易作出决
                                         策和调整,但依据法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事项除外;

                                            (六)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
                                         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上述《公
司章程》修订内容,拟同步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