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56 公司简称:中国医药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中 国 医 药 母 公 司 2020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387,550,113.58 元 , 加 上 年 初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1,812,800,976.37 元 , 减 去 本 期 分 配 利 润 294,399,819.18元,本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905,951,270.77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公司拟以总股本1,068,485,53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80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393,202,676.51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2,512,748,594.2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0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医药 600056 中技贸易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袁精华先生 张琳女士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电话 010-67164267 010-67164267 电子信箱 Meheco600056@meheco.com.cn Meheco600056@meheco.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中国医药已建立了以国际贸易为引领、以医药工业为支撑、以医药商业为纽带的贸、工、技、 服一体化产业格局,全面推动工商贸三大业务板块业务整合,积极发挥协同优势。产业形态涉及 种植加工、研发、生产、销售、物流、进出口贸易、学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全产业链条。 医药工业板块:公司工业体系产品涵盖化学制剂、化学原料药、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 片等医药细分行业,拥有国内领先的化学原料药、特色化学药、现代中药研发生产平台。化学原 料药研发生产聚焦发酵类品种和特色原料药;化学制剂聚焦抗感染类、抗病毒类及心脑血管类用 药等领域;中药产品聚焦妇科、儿科等中医优势病种药物。公司目前产品布局全面,拥有近 600 种药品品种,其中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有 269 个品种 416 个品规。公司按照国家新版 GMP 要 求组织生产,严格把控药品质量,经营范围包括新药研发、原料药生产与销售以及制剂生产与销 售等,主要销售模式有精细化招商及推广等。 医药商业板块:公司商业板块积极推动区域网络扩张,目前已形成以北京、广东、江西、河 南、河北、湖北、新疆、黑龙江、辽宁为重点的覆盖全国的配送、推广、分销一体化营销网络体 系,并在北京、广东、河南等地建有大型医药物流中心。公司不断拓展经营资质,具备以上各重 点省市医疗机构招标配送资质、社区新农合配送经营资质、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资质、毒性中药 材和毒性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等各类医药及医疗器械经营资质。通过不断丰富经营品种,现有经营 品种品规资源超过 5 万个,产品类别涵盖化学制剂、化学原料药、诊断药品及试剂、医用耗材、 医疗器械、特医产品、中成药、中药材及饮片、配方颗粒、生物制剂、营养保健品等产品。公司 按照国家新版 GSP 相关要求组织经营,主要的经营模式包括医院纯销、商业分销、医药代理推广、 药房零售及第三方物流业务等,并积极探索推进新型医药商业业务模式。 国际贸易板块:作为专业化的国际医药健康领域集成化服务商,国际贸易板块经营产品涵盖 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物制品、医疗器械、诊断试剂、敷料耗材、中药材、颗粒饮片、健康食品 等,并坚持向种植、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分销、技术服务等增值环节不断延伸。国际贸易板块 致力于构建具有全产业链竞争优势的国际营销体系,包括立足药品、医疗与健康产品的国际化集 成服务商与平台服务商,大型医疗器械供应链综合服务商,以及产供销一体化的天然药物供应链 综合服务商。 公司不断推动工商贸协同发展,积极向医药健康全产业链延伸。工商协同方面,将工业自产 品种有机融入公司商业渠道,并通过不断加强商业公司推广、精细化招商、物流配送及市场服务 等能力建设,深入推动业务协同;工贸协同方面,积极发挥国际贸易板块国际市场窗口优势,引 进境外的新品种、新技术,助力工业产品走出去;商贸协同方面,将进口代理品种装入自有商业 渠道进行销售,搭建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网络。 (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0 年,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国家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推进,中国医药坚持打好国内外抗 疫保障工作攻坚战,全力组织复工复产,保障国内防疫物资供应,充分发挥工商贸板块协同优势, 积极开展防疫物资进出口业务。同时,积极应对医院纯销业务需求下降及传统进出口业务执行困 难等不利因素,持续推进业务结构调整与转型,创新业务模式,加大终端市场开发,促进海外项 目的滚动开发,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实现了营业收入与利润的双增长。 国际贸易板块克服疫情对传统进出口业务的不利影响,一方面抢抓海外防疫业务机遇,一方 面维持常规业务稳定发展,积极拓展空白市场,通过海外项目的滚动开发与推进以及防疫物资供 应保障业务,实现收入利润大幅增长;医药商业板块通过推进业务与营销模式创新,积极开发市 场,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但受疫情影响,医院门诊量显著下降,传统纯销业务受到冲击占比 下降,医院回款周期延长,导致利润有所下降;医药工业板块受制于疫情冲击以及“带量采购”、 “限抗”、医保目录调整等政策影响,以及个别企业停产停销、工业销售体系转型不到位等因素制 约,收入与利润均有所下降。 (三)医药行业情况 随着带量采购扩围、一致性评价、医保控费等一系列国家政策不断出台、实施和调整,我国 医药行业整体增速回落,由高速发展转向中高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中 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等权威机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0 年,全国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 同比增长 4.50%,较 2019 年的 7.4%增幅下降了 2.9 个百分点。随着各级医院、诊所陆续复工、复 诊,医药制造业全年呈现恢复性增长趋势;伴随着国家复工复产及前期宽松政策发挥作用,医药 制造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12.80%,较 2019 年的 5.9%增幅提高了 6.9 个百分点。2020 年前三季度, 随着企业陆续复工复产,药品流通市场略有回转,下降幅度逐月放缓,三季度起开始止跌回升, 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0.52%,利润总额同比上升 5.59%,行业平均毛利率 8.11%,平均费用率 6.47%, 平均利润率 1.80%。2020 年 1-7 月,医药保健品行业出口额超 500 亿美元,同比增长 17.52%,其 中医疗器械顺势发力,出口大幅增长 26.57%,抗击疫情相关药品出口增长显著,同比增长 12.68%, 中医药亦受到更多关注,中药和中药材及饮片分别增长 6.21%和 20%。 (四)公司市场地位 从最新公布的权威行业排名看,公司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企业 100 强位列第 3 位,进口 企业 100 强位列第 2 位,出口企业 100 强位列第 21 位,凭借着国际化渠道覆盖能力与全球资源配 置能力,国际贸易业务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在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排名位列第 53 位;目前中国医药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排名中位列第 9 位,未来,公司将与重庆医药进一步深 化战略合作,通过中国医药-重庆医药联合体,将中国医药的商业网络快速延伸至西部地区,并实 现全国网络布局,提升行业排名与竞争力。 同时,公司还获得“中国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奖”、“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金牛社会责任奖”、 “金融界 2020-医药生物产业-ESG 责任企业奖”、“上市公司中国百强企业奖”、“中国上市公 司社会责任奖”、“年度责任商业领袖奖”、“建国 70 年经济功勋奖”等荣誉和奖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33,192,036,155.67 29,832,661,758.47 11.26 25,344,090,375.00 营业收入 39,311,753,472.09 35,284,824,314.75 11.41 31,006,036,44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0,645,723.78 981,345,845.12 33.56 1,544,519,82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88,782,429.87 882,207,705.96 34.75 1,015,959,136.0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005,292,652.15 8,994,902,818.73 11.23 8,451,694,979.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9,304,980.54 -53,824,010.15 257,807.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266 0.9184 33.56 1.44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266 0.9184 33.56 1.4455 增加2.65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58 10.93 18.83 百分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7,485,116,949.03 11,324,109,110.43 11,458,048,748.24 9,044,478,66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4,027,450.88 513,455,403.98 460,572,817.58 72,590,051.3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55,910,317.68 494,528,107.15 459,970,804.61 -21,626,799.57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272,710,926.51 -400,801,429.30 1,007,129,265.21 2,225,688,071.14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5,51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3,13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有限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售条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 股份 性质 数量 股份 状态 数量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 国有 441,017,272 41.27 无 公司 法人 国有 通用天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07,769,762 10.09 无 法人 国有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381,000 22,323,626 2.09 质押 1,777,937 法人 国有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264,000 2.08 未知 法人 国有 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14,750,967 1.38 无 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126,677 7,307,345 0.68 未知 其他 境内 张志林 -261,190 3,309,210 0.31 未知 自然 人 境内 彭亮 3,013,982 0.28 未知 自然 人 林海四 -950,000 2,510,000 0.23 未知 境内 自然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2,859,499 2,505,655 0.23 未知 其他 金 天方集团、医控公司均受公司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控制。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快速复工复产,持续推进业务结构调整与转型,创新业务模式,加速完善区域网 络布局,充分发挥工商贸板块协同优势,积极开展进出口防疫业务,拓展海外项目,实现营业收 入 393.12 亿元,同比增长 11.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89 亿元,同比增长 34.7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 入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 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 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 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审批程序 和原因 目 合并 母公司 将与合同相关、不满 应收账款 -7,576,791.92 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 合同资产 7,576,791.92 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 董事会 预收款项 -1,651,027,268.35 -944,804,689.78 资产,将与合同相关 审议通过 合同负债 1,499,883,190.25 865,978,151.09 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 其他流动负债 151,144,078.10 78,826,538.69 合同负债。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同资产 16,650,985.18 应收账款 -16,650,985.18 合同负债 3,554,704,835.24 2,628,000,670.22 预收款项 -3,716,690,485.89 -2,698,960,474.88 其他流动负债 161,985,650.65 70,959,804.66 对 2020 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成本 209,023,147.88 79,207,471.81 销售费用 -209,023,147.88 -79,207,471.81 信用减值损失 -152,187.34 资产减值损失 152,187.34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 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 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 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 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 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 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 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 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 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 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 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 1,576,117.12 元;本公 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管理费用 295,693.16 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