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
意见
(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
总额为18.7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发生额
为4.18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16亿元,为银行授信担保。上述担保没有发生到期未清偿
情况。
(二)公司履行担保的审批程序和担保金额严格遵照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司能
够审慎地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在批准的额度
范围内对控股公司进行担保,且没有发生违规和不当的对外
担保,也没有因对外担保而产生债务和损失。
据此,我们对公司在担保方面的工作表示认可。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利
润实现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的审议结果,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年度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上述两个议案公司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
失。
(一)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是基
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
规定,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
(二)本次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
损失的相关事项。
四、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实际完成及2023年度
预计情况的议案
(一)该议案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公司经营活
动的市场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市场。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的审议结果,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一)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
团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控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我们认为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资金融通和信用支
持,可以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满足业务需要,属于公司合理、
合法的经济行为,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审议结果,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对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集团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
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
监管。我们未发现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公司的查验程序
合理、合法,风险评估充分、完备,本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
正。
(二)本次董事会对风险评估报告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风险评估报告。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统筹考虑银行授信资源的安排,结合各控股公司的
业务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0.69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5.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为5.39亿元。
(一)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企业经营实际需要,可为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筹资保障,可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
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审议结果,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
关文件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
存在重大缺陷。
据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年度审计过
程中,容诚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
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年度的审计工作。
(二)本次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结果,同意续聘容诚为
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结
果。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屠鹏飞 张新民 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