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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维高新: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19-02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七届
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现
场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传明先生和汪莉女士已连续六年担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张传明先生和汪莉女士 6 年任期已满,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因此,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决定补选两名独立董事,提名戴新民先生和尤佳女士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戴新民先生和尤佳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确认。
    公司董事会对张传明先生和汪莉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的贡献,表
示崇高的敬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
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
董事的公告》(临 2019-02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原广西广
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皖维”)自 2009 年被本公司收购以
来,坚持走生物质化工发展道路,先后投资建设了“年产 5 万吨生物
质制聚乙烯醇项目”、“废糖蜜生产生物质食用酒精项目”以及“VAE
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等生产装置,累计投资 9.93 亿元,其中 3.2 亿元
系本公司注资(2 亿元进入注册资本,1.2 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余
项目投资均由广西皖维负债投入,造成广西皖维的资产负债结构极
不合理的现状。
    “年产 5 万吨生物质制聚乙烯醇项目”建成后,由于受酒精市场
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至今未能实现盈利;而广西皖维 VAE 等其他
产品的盈利又难以覆盖该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债务所产生的财务
费用等,致使广西皖维连年亏损。
    近几年来,广西皖维持续深耕 VAE 产品,不断扩大产品产量和
市场占用率,积极开拓高碱醇解法 PVA 市场,研发出废糖蜜生产生
物质食用酒精,销售收入逐年增加,经营状况已得到明显改善,2019
年有望实现经营性盈利。
    为改善广西皖维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经董事会
研究决定,拟用自有资金向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6 亿
元人民币,其中 1 亿元用于增加广西皖维的注册资本,将广西皖维
的注册资本由 3 亿元增加至 4 亿元,其余 5 亿元计入广西皖维的资
本公积,以优化广西皖维的经营环境,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广西
皖维更好地发展生物质科技,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议案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增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
2019-02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
公司办公楼东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告》(临 2019-027)。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七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全资子
公司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戴新民,男,196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师、
系主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在内部控制、会计、审
计专业领域内发表学术论文 50 余篇,主持课题 10 余项。现任南京
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同时兼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和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尤佳,女, 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
博士。1996 年 9 月至 2000 年 7 月,安徽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获法
学学士;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7 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获
法学硕士;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7 月,中国人民大学毕业,获法学
博士。2004 年 7 月进入安徽大学工作,研究领域为合同法、公司法、
物权法、证券法等。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同
时兼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